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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返养路费 提醒车主及时办理
2009-9-3 14:39   

  养路费第二阶段返本月即将完毕。车尾号为“5”、“0”的车主可至各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退费。目前,尚有百万车主没办理返还,按规定,未能按期办理返还的车主,可适当延长至今年12月20日,12月20日后不再办理养路费返还。

  北京市交通委昨日消息,养路费第二阶段返还工作自5月4日开始,经过4个月的返还,截至8月31日,除尾号5、0的车辆,其余尾号车辆返还工作已完成。

  四个月来,各窗口已办理返还业务28.45万笔,涉及车辆48.08万辆,返还金额达到3.4亿元。至此,加上第一阶段返还的养路费,全市已累计对162.89万辆机动车进行了返还,占270万辆返还总数的60.33%。返还养路费8.25亿元,占应返还总数15.18亿元的54%。

  虽然养路费第二阶段返还已进入最后一个月,全市尚有约百万辆车主没办理返还业务。市交通委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尚未办理养路费返还的车主,请在9月30日前及时办理返还业务。

  -提醒

  无牡丹卡应现场办理返还

  按照相关规定,今年5月4日至9月30日(第二阶段退返),机动车所有人按车辆尾号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POS机刷卡退还。

  这一阶段返还涉及人群包括单位及未能采用集中方式返还的机动车车主。

  未集中返还车主包括:

  ●变更返还方式的;●第一阶段返还不成功的;●持有北京地区驾照但并未申领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的;●或同一户名下有两辆以上机动车的车主。同一户名下有多辆机动车的车主,可任选一辆机动车尾号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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