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车辆的判断
(1)当路口突然出现灯光时,说明有汽车驶来。
(2)当前车尾灯由暗变明、由高变低时,一般表明跟车距离在缩短。当能看清楚前车尾部的车牌号码时i,通常表明跟车过近,必须拉开距离。
4、灯光使用技法
(1)起步前,应先开亮灯光,看清道路,车辆停稳后开闭灯光;临时停车应该开亮小灯和尾灯,引起外界注意,防止发生意外。
(2)在有路灯的街道和市郊道路上,行车时速在30km/h以内时,可使用近光灯或小灯;再无路灯的街道和道路上,行车时速30km/h以上时,应使用远光灯。
(3)夜间通过繁华街道时,由于霓虹灯及其他各种颜色光线的交错反射,以及夜间下雨通过沥青路面时,地面光线的反射也较强,应降低车速,改用近光灯或小灯。
通过有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距交叉路口30-50m时关闭大灯,改用近光灯或小灯。
*在风、雪、雨、雾天气的夜间行车时,应使用防雾灯或防眩近光灯。
5、夜间超车
夜间行车,尽量避免超车,必须超车时,跟近前车后,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必要时以喇叭配合,在判断前车已让路允许超越的情况下,方可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