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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要点(3)
2009-5-19 10:59    作者:汽车时尚报

  Ⅱ处理伤人交通事故5大注意事项

  ①最好不要私了

  事故发生后,作为肇事方的心态是希望尽快结案,但切记如果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无法赔偿,一旦对方继续纠缠,将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所以最好不要私了,而要走正规途径。

  ②转院要转院证明

  一旦伤者住院后,自行提出转院,则必须要求对方取得转院证明,在没有医院转院证明的前提下,若你答应了伤者转院,会给你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因为保险公司对第二个医院的治疗费用会拒绝理赔。

  ③录口供要冷静,实事求是

  交通事故发生后,警官会给双方当事人录口供,回答问题时头脑要冷静、回答问题要实事求是,可能会询问:“您的车速?;第一眼看见当事人的距离?;采取了什么措施,即是否制动?;对方当事人和车的什么部位相接触?;对方当事人落地后倒在您车的哪个位置?;此后您采取了什么施救措施?”等等。

  ④垫付相关费用必须有发票

  交通事故发生后,将会面对为伤者预交急救医疗费用的问题。此时,责任尚未认定,但目前的做法是由驾驶者先行垫付,所垫付的费用必须索要发票以及相关证明。

  ⑤赔偿费用有标准

  交通事故结案时,若驾驶者有责任,则需给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可能的赔偿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但这些费用都有相应标准,最后保险公司会在标准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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