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员进行急救的合理程序
初步检查、判断伤者的伤情。首先要检查伤员的脉搏心跳。心跳是生命的基本体征,正常人的脉搏为每分钟65—100次,严重创伤,大出血的病人,心跳多快而弱,每分钟跳120次以上时,多为早期休克。当病人死亡时,心跳停止。但发生车祸后,若伤员脉搏细而快、面色苍白、皮肤湿冷、烦躁口渴、呼吸浅而快,甚至出现呼吸困难是出血性休克和肺胸膜损伤的表现。若脉搏慢而洪大,呼吸慢而深是脑损伤的表现。这些都是危险信号,应火速送往就近的医院治疗。
其次是检查呼吸。呼吸也是生命的基本体征。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6~20次,垂危伤者的呼吸多变快、变浅、不规则。当伤者临死前,呼吸变缓慢、不规则直至停止呼吸。在观察危重伤者的呼吸时,由于呼吸微弱,难以看到胸部明显的起伏,可以用小片棉花或小薄纸条、小草等放在人鼻孔旁,看这些物体是否随呼吸来回飘动,通过这样来判定还有无呼吸。
检查伤员神志、意识。正常人的意识是清醒的,反应是灵敏的,对事物的地点、时间的判断是很准确的。但当车祸发生后,因受伤的程度不同,意识也会呈现不同的状态。如果伤后只是一时性不省人事,且时间不超过10—20分钟,那么表示伤势不太严重。如果伤后一直昏迷或呈现昏迷、清醒、再昏迷的状态,而且还伴有剧烈持续的头痛和频繁的呕吐,瞳孔散大或者大小不等的改变,那说明脑损伤比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