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上一页]
[第一页]
[下一页]
[共3
页] |
|
气囊说案:给气囊“照X光” 揭开安全谜底
(2)
|
2010-8-6 16:09
作者:汽车007周报
|
|
|
对照不同 气囊开不开由谁说了算? 有两个事例,都是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气囊未开,法院却认为一个该赔一个不该,这是为何? 第一个事例。徐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失控,先与中央隔离栏发生刮擦,随后在穿越超车道、快车道、慢车道后,车辆冲出了路边护栏,车内几名乘员不同程度的受伤,同时车主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徐某的家属将汽车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法院委托汽车高级工程师曹金生对事故车辆的安全气囊进行鉴定。曹金生通过对检验结果和气囊工作原理的分析,他认为,车辆的气囊工作正常;由于该车发生碰撞时,碰撞力的方向超出有效碰撞角度,所以气囊不会展开。根据该鉴定结论,法院最终对徐某家属的索赔要求不予支持。 第二个事例源于跑偏。车主林先生与家人出游,刚驶上高速公路,车辆就向右侧发生偏移,虽然采取了制动措施,但车辆还是急速撞上了高速公路旁的树木,车上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交警判定,车辆发生事故的原因是车辆出现跑偏。 事故发生后,车主林先生将车辆的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林先生认为,车辆在撞击后,安全气囊没有打开是造成车上人员受伤的关键。 为此,法院委托曹金生对车辆的安全气囊进行了鉴定。依据车辆撞击后车身“塑性变形量”,曹金生确定该车的车头正面碰撞速度为56.4km/h;根据厂家提供的各方面参数指标,曹金生认为,车辆的安全气囊应该在事故中打开。 焦点:给“气囊不开”找个理由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事例1造成的后果明显比事例2要严重很多,但为何事件结局截然相反? 首先了解一下安全气囊的工作原理。当车辆受到前方一定角度范围内的高速碰撞时,触发碰撞传感器,经过电脑分析后,弹出安全气囊。 然后,我们再来看上述的两件事故,两辆车在发生碰撞时,与碰撞物撞击角度完全不同。事例1中的撞击位置在车辆的右侧,而事例2则是在车辆的正面。通过安全气囊的展开原理我们已经知道,安全气囊需要通过传感器获得碰撞的信息才会展开,而一般车辆的安全气囊传感器都安装在车辆的正面或左右30度内。因此,事例1中安全气囊未展开不属质量问题。 其次,有很多消费者认为,车辆安全气囊是根据车速来判断是否展开,这是个误区。速度只是气囊打开条件中一小环,关键还是撞击角度和力度。事例1中的车虽然撞击时速度很快,但车辆经过一系列缓冲区且最后的撞击在防护拦上,防护拦有很强吸收冲击力的作用。为此,案件1的撞击力要远小于案件2中直接撞击在树上的撞击力。 另外,控制安全气囊是否打开还和车主在驾驶时是否系安全带有关。因为,为防止车主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气囊弹开造成身体伤害,部分车辆生产厂家把是否系安全带作为气囊弹开的触发条件之一.
|
|
|
[上一页]
[第一页]
[下一页]
[共3
页] |
<< 1 2 3 >>
|
|
|
|
|
|
|
|
|
|
|
|
合作伙伴 |
|
|
|
|
|
|
Copyright 1996 - 2007
cnauto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禁止复制及建立镜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