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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吃亏是车主 车辆贬值还被追究刑事责任(2)
2010-4-9 13:38    作者:杭州网 杭州日报 朱红欣

  工作人员推断,对方维修厂人为地制造了一起事故,然后拿保费给金先生的车辆做了全车油漆与更换大灯,而未能处理车辆内部遗留下来的问题。“看似外表新了,但其实车子贬值了。”工作人员粗略估计了一下,这样一来车子贬值3000-5000元左右。

  听到这儿,金先生才明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真正含义,此时懊悔也来不及了。

  “事实上,杭州仍有许多不规范的汽车修理厂在利用骗保产生效益。”一位从事汽车维修的专业人士透露,这种做法主要集中在一些汽修市场内的维修游击队和一些不规范的汽车装潢小店,常见的做法是怂恿车主更换车漆或者维修保险杠,然后人为地制造事故,随后将保费转入维修厂的账目上。

  这位业内人士说,从表面上看,利用骗保,车主不用花钱就得到了实惠,实则不然。

  首先,就是第二年保费上调。大家都知道,如果连续不出险,交强险会随着每年10%的幅度下调,例如今年缴了950元,未出险明年就是855元,而出过险后,第二年保费的优惠幅度就没了。商业险也同样会受影响,有些保险公司在客户出险三四次以后,来年就可能拒保。

  其次,旧车贬值。这就是上文金先生所遇到的问题。

  再次,假车祸可能导致真事故。如果说在“导演”假事故的过程中,像发动机等汽车重要部件真的被撞坏了,而被黑心厂家隐瞒下来,或者维修不到位,那么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很有可能酿成真事故,那问题就严重了。

  据了解,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是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主参与骗保,或者默认骗保行为,数额达到1万元就属于经济犯罪了。”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主任朱潇磊说,公安部和保监会去年下达了打击“三假”的文件,浙江保监局与省公安厅也下发了关于联合打击“三假”的文件。所谓三假即假保单、假机构、假赔案。今年,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也将与刑侦部门成立“打击三假办公室”,专门整治这方面的骗保行为。保险公司可将疑似骗保案件交至办公室,由其来鉴定是否属于骗保行为。

  如果车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修理厂拿去制造事故,车主没有责任。而车主参与或者默认修理厂的骗保行为,当骗保金额达到1万元,就属于经济犯罪,车主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年保费要增加

  维修不到位车子贬值三五千

  骗保1万元将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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