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车检查的目的是试验整车各总成部件的综合性能,顺序如下:首先,起步行驶前,发动机应达到正常温度并检查仪表工作情况;其次,检查离合器,应分离彻底、接合平稳可靠,无发抖、异响;三是低速行驶2-3公里使底盘各部件温度升至正常,注意各部件是否有异响,轻踏制动踏板试刹车是否灵活有效,然后提高车速,方向系应轻便灵活、无跑偏;四是选择合适场地检查汽车最小转向半径是否正常;五是在加减速时留意细听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传动轴有无异响。
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如何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
一些车主遇到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时,往往无所适从。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提醒:纠纷可以采用协商、调解、鉴定、诉讼四种方式解决。
业内专家介绍,要解决纠纷首先要明确机动车维修的质量责任:机动车维修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3日内不能或无法提供确系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
至于处理纠纷的四种方式,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因其可以节省时间和维权成本。消费者可直接向修理厂提出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返修、换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协商时可将依据或证据告知或出示修理厂,但原件和重要物证一定要自己保存好。
调解是消费者申请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
鉴定是由消费者和修理厂共同要求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汽修质量责任认定。如果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诉讼是车主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经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起诉。车主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倒置责任”,即由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车主应向法庭提供损坏实物、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