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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说拼车利弊 法律漏洞急待填补 |
2009-10-16 13:24 作者:中国汽车消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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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出行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已是普遍现象,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和热烈欢迎。而在广州,近期开展了一场整治客运市场的专项行动,其中私家车搭客赚钱行为成为严打重罚的对象,仅5月份的后半个月就已查处此类案件49宗。对此,市民质疑执法过严。 我们暂且不谈重罚是否合法合理,让我们先来听听各方对拼车的看法: 客管处相关负责人——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我们是这样认定的,但取证会很难。高级律师——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拼车隐藏着法律风险,拼车过程如果出现了车祸,该怎么处理?双方各负什么责任?如果遇上一个不良车主或者不良乘客,产生了人身伤害又该怎么处理? 出租车司机——有车族以前基本上都是出租车消费者,买了私家车后,出租车就失去了有车族及其家人的消费。现在出现拼车现象,无疑又挖走一部分消费者,这是在挤兑我们的饭碗。 法律研究人士——拼车有巨大的市场,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但合理不合法,这种现象违背了国家交通法规,私家车收费属于商业营运行为,不利于出租车司机合法、公平的竞争。拼车车主——我的车主要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一个人使用太浪费,现在3个人使用,乘车人象征性付点费,我们都感受到双赢的结果,更何况这还是一种民生服务,怎么成了黑车呢?拼车人——上下班乘公交难、打车太贵、挤车累、堵车严重,尤其是春节回家买票难,如果可以拼车,这些问题就可以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即使付费我也愿意,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坐车哪有不付费的呢! “拼车”现象的出现随着私家车大量出现,油价不断上涨,车主出行成本渐高,同时由于不少城市“禁摩”、“禁电”,公共交通又没有同步跟进,不少市民上班难问题日益突出,于是在城市就自发出现了拼车出行现象。拼车好处多多,诸如节约能源、减少路堵、方便双方,等等。以国外“顺风车”现象为例,可见“拼车”出行有理:“‘顺风车’在国外早已司空见惯,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会被罚款。美国也有类似规定,车中有两三个人就可在专用车道行驶。在韩国,不仅私家车可成为‘顺风车’,就是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车’,名曰‘合乘制’”。 按照广州市交通部门的规定,如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有偿进行搭客运货即构成非法营运,对当事司机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司机被罚后当场抽泣。 拼车是否合法?如何保护乘车人和开车人的权利不受侵害?一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拼车到底合不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收费。” 不知道国外在所谓“拼车”中是否有金钱的交易;而所有证明“拼车”有理的报道,不知道是不是刻意回避,都没有说明这一点。但从“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会被罚款”的说法来看,似乎应该是开车者要付钱给乘车者,因为是乘车者让他避免了罚款。当然,更可能是谁也不欠谁,因为是一种互惠。 互惠、互助,与经济交易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有没有金钱交易的出现。最近,《报刊文摘》登了一篇关于“坏经济学”的文章,其中讲了一个例子:两个母亲,分别喂养自己的孩子,这不能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但如果他们分别喂养对方的孩子,并给对方支付报酬,那么他们不但增加了GDP,而且国家也增加了税收。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有没有金钱的往来,与判别事情是不是合理合法是有很大的关系的。然而,这一新生事物自从它出现在我国的那一刻起,就被政府管理部门否定,客运管理部门坚持认为,收费的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并同时指出,拼车隐藏着许多法律风险,如拼车过程出现了车祸时如何处理,双方责任如何分担,这在目前都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 一己之见 如果从更广泛的视角来看,拼车行为不仅不应认定为非法,而且应当受到支持和鼓励,因为它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利,是一举多得的事情。特别是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当口,减少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环境污染,拼车上班更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它让一部分搭车人放弃购车计划,从根本上减少了城市交通压力。至于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则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来进行调节,让那些多余的出租车退出市场,岂不更能实现节约目的。另外,允许拼车存在也有利于达至以人为本的执政管理理念,因为这是广大市民的客观需要,也是他们的切身利益所在。至于其中的风险和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法规,制定新规范,来加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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