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是不是一定会危害公众安全,有驾驶经验的司机似乎都有话说。但是对没有驾驶经验的人来说可能就不那么清楚了。至于某些拥有专车接送资格的“豪华行政版”及特殊车牌的拥有者来说,黄灯的危害是在招惹民意愤怒之后才会有的事。
对普通车辆来说,闯黄灯是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过去是罚钱,现在是罚分。一年之中只要闯两次黄灯,就得重新学习和考试了。
当然,一切都不是免费的。无论学习还是考试,总会牵扯到一些费用。当收费的渠道变得更加隐性和强大,必然也会带来部门形象的“公正”与“透明”。
对驾驶者来说,他们更加关心的是闯黄灯是否会危害社会?因为这是定义黄灯违法的重要依据。比如说你在无限接近斑马线的时候忽然亮起了黄灯,从看到黄灯到发生制动再到车子彻底停下来是需要一段距离的。这段距离可能让你的车子停在妨碍他人过马路的斑马线上或者其他车子要经过的线路上,从而妨碍他人出行。更有甚者,假如你的后车跟车距离太紧而刹车性能不是很好的话,你的急刹车很容易造成追尾事故。黄灯罚分,既让你被罚分,又让别人受损失,更让原本畅通的整条车道出现短暂或者长时间的交通瘫痪。
也就是说,黄灯罚分本身是值得商榷的。
之所以要设置黄灯,最初就是为了给驾驶者提个醒,这时候你要准备减速停车,或者说发动机器准备起步。这样以来,当黄灯变红的时候,可以实现相交车道的“净空”与人行道的通畅。而从黄灯变绿灯的时候,也可以加快车流的通行效率。
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很多地方又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是在黄灯亮起而又未亮红灯的时候,总有些车辆不顾黄灯的警示而继续前行。这些闯了黄灯但又未违反当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罚款和罚分条件的车辆,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相交车道的正常通行。如果禁止闯黄灯,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交通“梗阻”的情况。因此,从“经世致用”的角度出发,罚款乃至罚分都是很有效的应对办法。
那么,一旦黄灯违法成本无限接近于红灯的时候,这种警示作用还有没有必要存在呢?
从功能上看,黄灯每周期只亮几秒钟。为着这几秒钟的作用,却要花费大量人力去设置这么个显然是很没有“性价比”的东西,无疑悖逆了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主张。
再者从实操角度来看,黄灯罚分确实存在着硬件设施准备不足、研判标准模糊和很不人性化的情况。因此新交规尽管名义上已经生效,但这项内容遭到深圳等多个城市的“暂缓”。因此,现象本身就反映了制定者在调研准备方面的不足与智力方面的缺陷。这样的法令既会绕连社会秩序,也让法律本身显得很没有尊严。说难听点,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东西,不严谨的东西,其本身就是对“法治社会”的侮辱与挑衅,这让我们的“法治社会”情何以堪?
既然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黄灯罚分的危害都大于黄灯本身的积极意义,与其黄灯罚分,何不取消黄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