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伦敦奥运会首金刚诞生没几分钟,记者邮箱就出现一封新鲜滚热辣的信件——“奥运会首金得主易思玲获赠某汽车品牌全新一代XX轿车”,发送者当然是该企业公关部门。
毋庸置疑,奥运会是一场全球范围的大show,商家可以通过好的营销手段在这个全球范围内规模及影响最大、最重要、最成功的“体育+商业”营销盛典上成功长脸,驰名内外。而邀请最锋芒毕露的冠军代言产品,是众多商家在奥运营销中的首选——还有什么事比把金牌得主变成自家车主更长脸的吗?
但笔者心存疑问:那银牌、铜牌获得者,谁来送他们一辆车呢?
本届奥运会举办期间,由于微博、推特等社交软件的走红,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奥运的丰富资讯、舆论,甚至不同的声音与观念。
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媒体以更多元的视角去关注热点新闻不同的面。比如“一个夺得金牌,一个是铜牌,待遇有多大差距?”据透露,易思玲夺金后,家乡条幅满挂,由桂阳县政府组织在桂阳最大的欧阳海广场燃放起了烟花焰火,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而夺得女子400米混合泳铜牌的李玄旭,回京时接机的只有妈妈和阿姨,有没有获赠车辆记者不得而知,但比赛时几秒的差距就造成了赛后巨大的落差。类似现象经媒体曝光显得特别多。
运动员的商业价值无疑是与其竞技成绩挂钩的,成绩长期保持高水准,商业价值自然就越高,反之则缩水,如乔丹、小贝等,这似乎是一种被国际公认的市场规律。体育成绩和商业价值之间的羁绊,即使国内因体制和欧美职业化有一些不同,但大抵都可以按照此规律而循。
就像商家的使命是追逐利润,竞技的使命是追逐冠军。因此,商家将营销重点放在象征着激情、勇气、胜利的冠军身上,无疑会使自身品牌的宣传得到最大化,这也是最常规的做法。但商家若在营销推广时也能体现出基本的、大视角的人文关怀,我相信这是比奥运金牌获得者天天开着“冠军车”、企业发通稿宣布销量翻番更长脸的事。
拿奖牌是每一个运动员的期望,但是瞬息万变的赛场上谁也无法保证自己就是最终的胜利者。“胜固可喜,败亦欣然”,宠辱不惊。在为冠军喝彩的同时,我们同样不要忘记银牌、铜牌获得者。他们不是陪衬,他们同样是英雄,我们的汽车厂商在浮浮沉沉的车市中何尝不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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