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湖南高速路衍生出来的腐败窝案持续发酵。从2010年8月至上周,已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和平等先后落马。邹和平是刚刚落马,7月11日下午3时许,湖南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对邹进行立案调查。
交通系统腐败高发并非湖南特例。从1997年至今,全国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安徽、北京等数十个省(自治区)的众多交通系统副厅级以上官员因“伸手”公路工程建设而落马。
一方面,中国的一些交通官员在建设高速路上大捞特捞,腐败透顶,达到了世界第一的惊人程度;另一方面,中国的高速路收费也跃居世界第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高达18%,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的10%,更高于日本的6%。而据媒体调查,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暴利,其利润甚至超过石油、房地产等行业。
过去,人们以为一方官员腐败,一方百姓遭殃。但各地交通厅官员却是一方腐败,鱼肉全国人民。高速路的特点,就是其官员腐败也是高速流动的。比如说,湖南的交通厅官员腐败,他们捞的钱都摊入建设高速公路成本,最后通过高速路高收费转移给过路人和过往车辆。我虽然身在北京,但我如果驾车到湖南走高速路,我就要为湖南省交通厅的贪官买一部分贪腐单。即使我不驾车走湖南高速路,我买任何湖南产地商品而这个商品只要是通过湖南高速路运出来的,我仍然要为湖南省交通厅的贪官买一部分贪腐单。您知道的,我说的“我”不是我一个人,而是所有国人都如此,所有地方的高速路都如此。
我一直对高速路高收费、超期限收费等怪现象寻求答案,苦口婆心地劝说高速路回归公共道路的人间正道。现在,我发觉自己忽略了一个极大的问题,就是一旦高速路高收费降下来,高速路上的腐败成本将无人买单,或者说是由更多的公民买更多的单。
所有公民都要为高速路贪官买单。但目前的收费设计,还是直接使用高速路的公民买单最多,其次是间接使用高速路的公民,即前面所说购买经过高速路运输的商品那部分人,最后才是那些不直接也不间接使用高速路的公民。
一个个腐败透顶的交通厅长落马了,除了本人锒铛入狱,其贪腐的钱财也将被追回,即使全部追回,甚至加倍追回,由于我们实行的财政管理是收支两条线,追缴的赃款直接进入国库,并不回到高速路部门用于冲减高速路建设成本,因此也就丝毫不能改变所有公民为交通厅贪官买单的状况。也就是说,事后查处交通厅贪官还是不能直接让高速路建设成本降下来。我们要真正解决高速路高收费问题,既要加大事后的审计、监督和惩处,更要加强高速路建设前期的把关,防止高速路上前“捕”后继的贪官层出不穷。减少一点为交通厅贪官买单,最大的希望寄托在预防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