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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凸显汽车行业法律空白 消费者盼三包立法
2012-3-20 09:13   作者:北京商报 蓝朝晖 钱瑜 王万利

  尽管汽车行业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并未成为主角,但与汽车有关的投诉量依然不容乐观。在央视“3·15”晚会收到的各类线索汇总统计中,汽车类投诉量“高居”第三位,紧随网络购物和快递之后。

  此外,搜狐2011-2012汽车投诉报告显示,与往年相比,今年消费者对发动机类的投诉更为集中,占总体投诉量的34.3%,同时还有较多的消费者投诉悬架故障、避震断裂等相关问题。也就是说,消费者的专业知识更丰富,维权意识也更强。

  近年来,我国汽车消费快速增长,虽然随着政府相关部门重视程度的提高和各类投诉平台的增加,消费者权益受重视度越来越高,但汽车投诉量仍持续大幅升高,且仍有不少相关权益受损车主的维权之路并未因为“3·15”而走得顺畅。

  汽车业内专家苏晖称,每年“3·15”,总量越来越多的汽车相关投诉显示了汽车行业法律的空白,在汽车消费者高速增长的今天,消费者正在热切期盼汽车“三包”等立法的到来。

  投诉量不断创新高

  国内汽车产业的迅速蓬勃发展,不仅为国民经济提供了增长的原动力,同时也圆了无数国人的“汽车梦”。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了1841.89万辆和1850.51万辆,继续稳居全球销量第一的宝座。

  “但是,在这样一个超级汽车大国里,却一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为车主保驾护航。”苏晖告诉记者,我国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很少,维权道路异常坎坷,退换有质量缺陷的汽车被看做比登天还难。

  苏晖总结,我国车主在维权道路上有四道坎儿:一是举证难;二是汽车厂商、经销商、质量监管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三是无处申诉;四是汽车行业的多头管理。“多数消费者迈不过这四道坎,只能不了了之。”苏晖说。

  数据显示,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7年多的时间里,共召回整车370多次、600多万辆,召回次数和数量与全球最大市场的规模极不相称。

  中消协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件,同比增长19.2%,投诉量再创新高。各类汽车投诉中,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超过半数,占到了54.7%,涉及质量争议的投诉更是超过80%。

  搜狐汽车的报告也显示,近年来消费者汽车投诉量上升迅速,2011-2012年度车主在搜狐汽车投诉平台提交的各类投诉中,与质量有关的投诉有2976条。可见,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专业知识的丰富,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维权空白地带暴露

  事实上,近几年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越来越重视,相关法规不断出台,各类民间投诉平台也越来越多。在这种大环境下,更多“识时务”的企业开始将让消费者满意放到工作首位。不过,汽车消费的飞速增长,车主基数不断扩大,投诉量仍呈持续上涨态势,众多消费者维权的空白地带也不断地暴露出来。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伴随着新车数量大幅上升和新车价格的不断跳水,新车的质量问题越来越被消费者所重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发布的统计数据,2011年消费者针对汽车产品的投诉中,对于两年内新车故障的投诉居于首位,而且对汽车自燃的投诉增长最快,这说明新车的质量问题并未得到改善。

  此外,各类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维权缺乏法律依据,且现有权威机构为消费者服务力度不够。如有的车主在交付了购车款,但车辆还未上牌前,发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就很难顺利换车,按照厂家现有规定,往往是管修不给退。

  “我们今年就接到了这样一个投诉,车还未上牌就发生了自燃。”搜狐汽车事业部副总监冯晗告诉记者,虽然这位车主遇到的问题在搜狐汽车与厂家的沟通下最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更多的消费者正在面对这类难题,却投诉无门。“如果‘三包’出台,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投诉。”冯晗说,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很多尴尬,都暴露了相关法规的空白,这些都亟待完善。

  行业亟待“三包”出台

  值得欣慰的是,今年2月10日,难产7年之后的汽车“三包”在经过听证会后终于在消费者的千呼万唤中开始征集民意。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关于汽车“三包”的意见。这也是继去年发布征集意见稿、召开听证会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再次通过网络搜集各方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汽车“三包”第二套征求意见稿一发布,便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此前曾表示,尽管汽车“三包”出台未设定确切的时间表,但会在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和建议后“抓紧修改”、“尽快出台”。同时,政府、生产厂、经销商、消费者都需要一个至少半年的过渡期,便于进行汽车“三包”立法的准备工作与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透露的信息,汽车“三包”法规在今年内出台的可能性相当大。

  与此同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2次,召回车辆总数首次突破180万辆,为历年来最高。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已经连续3年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但召回数却远远低于第二大市场美国。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汽车召回法规从部门规章提高到了法律法规的标准,从这一趋势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对于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如果结合汽车“三包”有效地实施的话,势必会对国内的汽车行业消费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也说,如果今年两部法案顺利颁布,则堪称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虽然业内对两者的内容依然存在不少非议,对其执行难度也不乏担忧,但从历史角度来看,无论是汽车召回管理条例还是汽车‘三包’规定,都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加强了对厂商产品质量的监管和惩处力度。”贾新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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