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财政部公布了被认为是“第一笔‘三公’消费清单”最新数据: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2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9.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19亿元,公务接待费15.19亿元。
这只是中央行政单位的数据,因为数据单薄,可信度有多高尚不敢断言。如果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消费做一个统计,数据规模的庞大势必是惊人的。
全国的“三公”消费被公认为是一笔“糊涂账”,此前官方一直没有数据统计,但学界有人做过测算。中央党校知名学者周天勇以2007年为例进行“保守估计”:当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公招和公出三项费用为7960亿元。其中,总共在公车上花费的司机工资、油费、保险费、保养费等费用总计在2692亿元;花在公款招待消费上的费用共计约为2305.65亿元;最保守估计,党政事业人员每年花费在出国、出境和国内开会考察等方面的费用约为2693亿元。(见2009年11月4日中国经济时报)
“三公”消费之所以如此敏感,众所周知的原因是其涉及腐败与铺张浪费。不透明与监督乏力,成为“三公”消费难以突破的制度软肋。在当下,要求透明、合理使用纳税人财富的声音越来越高涨,但是这样的舆论压力与制度建设能否形成良性互动,仍需时间来验证。而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民众的权利意识已经觉醒。
要让“三公”消费在得力的监督之下透明运行,我们的总体制度框架是具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于施行,就是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与民众要求之间架起一座制度桥梁,但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三公”消费却迟迟没有反映在政府的信息公开实践中,而在有律师和其他公民向有关部门申请“三公”消费信息公开时,也没有达成申请者预期的目的。
以此判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同虚设。虽然现在已有几家中央机构开始了“三公”预算的公开,但是其涉及的数目及相关细节同样让人质疑。比如,中国科学院日前公布“三公经费”数据:中科院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8710.83万元,今年预算数为24350.59万元,比去年缩减4360万多元。国家文物局的公务接待费支出由48.32万元提至151.85万元,增加两倍多。这些消息一出,“超过两亿”、“公车消费超7000万”、“增加两倍多”等就成为媒体解读的关键词,其中透露出的“震惊”和疑惑,不言而喻。
其实,合理的“三公”消费在制度和民意方面,都是会得到允许的。但是在全社会各种差距十分明显而且有加剧趋势的情况下,“三公”消费的铺张浪费、腐败现象在民众眼里有增无减,网络曝光所产生的舆论讨伐战没有丝毫停歇。一个常识是,即使在全社会财富丰沛时,纳税人的钱也不是可以任意挥霍的,更何况当下我们还在要求改善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也就是说,很长时间以来,中国的“三公”消费很少受到整个外部社会及民生环境的影响,不管民众穷与富,不管财富盘子大与小,“三公”消费支出都能“旱涝保收”。这种状况必须受到遏制。
长期以来,靠财政供养的机构提供的服务与公众预期差距太远,二者之间形成一道信任鸿沟,经常出现的腐败与铺张浪费,加剧了这道鸿沟的深度与宽度,难以弥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想求得公众谅解,而用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粉饰根深蒂固的体制硬伤,逃避监督,势必会在不信任与贪腐、浪费之间产生越来越顽固的恶性循环,形成无视与抵制民众呼声的强硬力量。这应该就是当下要求“三公”消费公开、透明的民间力量毫不式微的原因所在。
当然,制度的关键点和落脚点就在公开透明与规范监督。现在需要更多的强制性措施,督促靠民众税费供养的机构公开“三公”消费预算决算,方便民众与法律监督。在制度细节上,必须要形成“凡‘三公’必公开”的监督体系,用普通人能看得懂的预算决算报告,详细介绍一段时间内的吃喝住行费用支出,供纳税人表决。这些不是民众要求苛刻,而是一个良性社会所必须具备的生命机理,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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