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给公交车“让道”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那么相应地给私家车“让利”,降低高速路的收费乃至免费,也应是“必须的选择”。
据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府公布“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八阶段(2011年)工作方案”。方案中特别提出,继京通快速路施划公交专用道之后,京开高速、京藏高速、京港澳高速等均将施划公交专用道。
京通快速路公交专道启用以来,公交车大大提速,给乘坐该线路公交出行的市民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与此同时,在京通快速路上行驶的私家车,则陷入更为严重的拥堵。现在,京藏等几条高速在早晚高峰时段本已拥堵不堪,被车主们戏称为“龟速”公路,将来公交专用道辟出之后,恐怕私家车的出行就更加不容乐观。
如果将免费公路开辟出公交专道,赋予公共交通特殊路权,那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在收费公路上划出公交专用道,则不能一划了之。如果高速路的三条车道变成两条可用,两条变成一条,那么就相当于用公共利益的名义,侵犯了付费车主的路权和财产权。
收费高速公路不同于免费公路,收费高速路除了公共产品属性之外,还具有商品属性,车主和经营高速路的公司就是买卖关系,车主掏钱购买的是整段路的通行权,但在划出公交专道之后,能实际使用的路权打了折扣。同样的价格,得到的是缩水的服务,这等于是在变相涨价。这样的“涨价”既未征求车主意见,也未见主管部门审批,是不是一种乱收费?
已经有一些行驶在京通快速路上的私家车主,要求在公交专道通行时间内,减免高速路的通行费用。这是一种合理诉求。私家车给公交车“让道”,让渡了路权和时间方面的权益,就没有理由再多付金钱上的成本。
对此,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如取消收费或降低收费,将会导致更加严重的拥堵。但事实上,车主要求降价的原因是高速路提供的服务“缩水”,这和会不会加剧拥堵无关,拥堵则与刚性出行需求太高直接相关。
该负责人提到的另一个不能降价的理由是,京通快速路为北京的交通做了很多贡献,如“京通快速路的多趟公交车均免费通行”等,这言外之意就是私家车主应该替公交专道买单。这显然有违公平。
有关部门在出台治堵政策的时候,还是应综合考虑政策对不同群体所造成的影响。如果说给公交车“让道”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那么相应地给私家车“让利”,降低这些高速路的收费或者免费,也应是“必须的选择”。
更何况,京港澳高速等早就严重超过了收费期限,本来就该免费了。
这也再次表明,立法层面高速路用户的权益保障机制一旦缺席,高速路用户的利益被以各种理由肆意侵犯,也就成为必然。
频繁出台的治堵政策,不能总以老百姓让渡个人权利为代价。真正便利的公交出行、合理的城市规划、加速路网建设,这些措施也应该快点再快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