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将全面实施。这一标准也被称作“新国标”。相比原有标准,新国标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公共汽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配备和结构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届时,在新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中将进行一系列调整。
新车上牌新增要求
根据新国标,2012年9月1日后出厂的机动车,须符合以下技术条件方可在成都车管所办理新车上牌业务。
限速:客车须装限速装置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装备限速装置,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
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
轮胎:禁用翻新胎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车窗:严禁张贴反光色纸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刹车:大客车须有防抱死制动装置
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所有专用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的挂车应安装符合GB/T13594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
喷涂标识:车身喷涂车辆核载信息
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毫米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
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此外,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
老车年检新增内容
车管所提醒,上述技术要求中,关于轮胎、车窗和喷涂标识的要求,同样适用于2012年9月1日起参加年检的车辆。成都车管所提醒,即便是2012年9月1日之前出厂的车辆,也须符合上述关于轮胎、车窗和喷涂标识的要求,才可办理年检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