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录
 
汽车 ·教育 ·房产 ·旅游 ·彩票 ·健康 ·装潢 ·游戏 ·票务 ·IT ·文广 ·监察 ·侨办 ·司法 · 宣教 · 浦干 · 仲裁  · 婚庆 · 企业 · 搜索  
排行 ·博客 ·男女 ·亲子 ·交友 ·购物 ·美容 ·团集 · 导医 · 家装 · 女性 · 综治 · 星库 ·电影 · 俊杰 · 文艺 · 开发区 · 诚信在线  
21城市消协联合认定“加价售车”违法
2011-3-15 13:53   作者:中国新闻网 田伟

  14日,北京、上海、重庆、长春、香港、澳门等21个城市的消费者协会(消委会、消保委)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汽车经销商针对紧俏车型的“加价售车”系违法行为,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

  近两年,“加价售车”在中国内地渐呈公开化、外表合理化趋势,尤其是2010年上半年中国车市的意外火爆、年底利好政策的淡出及北京实施治堵限牌政策等因素,都成为汽车经销商收取巨额加价提车费的良机。

  这21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及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指出,一些经销商利用紧俏车型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在厂家指导价外,要求消费者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少则三五千元人民币,多则三五万元,且不给任何收费凭据。这种“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称,这种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另外还有些经销商采取的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对此,21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时呼吁,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坚决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执法部门同时应加强监管,严厉处罚这一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加价售车”现象的蔓延。

  相关新闻
  • 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声讨:加价售车五宗罪
  • 汽车业经不起行业风暴 必须诚信经营
  • 锦湖轮胎事件:多数车企称未使用问题轮胎
  • 众车企争与锦湖“问题”轮胎“划清界限”
  • 锦湖事件拉响警报 专家支招恶补轮胎知识
  • 中国车市已调为震荡 未来3个月或现负增长
  • 热点观察:中日合资车企陷被动边缘?
  • 国际油价20天涨20% 国内调价窗口22日开启
  • 合作伙伴
     | 
    Copyright 1996 - 2007 cnauto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禁止复制及建立镜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