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报道,6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汽车“三包”规定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根据汽车投诉网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前3季度共收到投诉6522宗,基本涵盖国内目前所有在售主流车型。而整个2009年汽车投诉网收到的总投诉量才2887宗。
在6522宗投诉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占到总量的90%以上。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汽车消费缺乏“三包”约束。
其实早在2004年底,关于汽车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就公示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但之后连拖6年,至今杳无音信。
汽车“三包”成了广大消费者的一种期盼。尤其是丰田的召回门事件,在缺少汽车“三包”的情况下,外国厂商对于中国消费者“同声不同步、同病不同治、同损不同赔、同命不同权”的情况,也加剧了中国消费者对汽车“三包”的渴望。
业内人士认为,“汽车三包”政策的主要功能并非完全在于保护消费者,而是在于建立产品责任的法律制度。它将明确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化、规范化汽车产品的权责关系。明确汽车产生质量问题后,质量问题举证、鉴定机构选择以及索赔流程等一系列在现行制度下无法彻底解决的难题将迎刃而解。
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一旦消费者所购车辆的质量有问题,根据我国的行业管理惯例———谁主张谁举证,除了进行车辆检测需要花费高额的鉴定费用,还要经过复杂的申报程序,这都不是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所能承受得了的。专家认为,汽车不像普通商品,“汽车三包”操作的复杂不言而喻。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不仅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会促进汽车行业发展。新规一旦出台,厂商势必会对质量控制工作重新规划,如何避免因“三包”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将是众多厂商面临的新问题,这样会促使汽车产品质量得到整体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