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随着三项利好政策集体“退出”,等待审议通过的新车船税、酝酿中的治堵方案等一系列“利空”政策,都将使得2011年汽车市场前景变得扑朔迷离。尽管“利空”消息不断,但是国家鼓励节能减排政策依然继续。
新车船税政策有望出台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下称《车船税(草案)》)公布征求意见,草案显示,新车船税拟按照排量分7个档次征收。新车船税的税率将可能按照排量大小分成四个档次:1.0L和以下排量、1.0~1.6L、1.6~2.0L、4.0L和以上大排量车型。除了1升以下的小排量车,其余级别的征税上限都将大幅上调,如1.0~1.6L酝酿年税额最低为360元,最高可征1080元。大排量豪华车所属的4.0L和以上区间,起征点可能超过3500元,最高或上调到万元。
然而,这个打破了原来“一刀切”的做法,从去年10月25日开始审议到现在,引起了一片争议之声。从是否能真正促进节能减排,到按排量征收能否充分体现财产税性质,再到车船税增幅是否过大等质疑之声不断,甚至有人直指是在“变相加税”。
影响:
备受争议的新车船税由于目前还未正式通过,2011年年初车主交纳车船税时依然按原来的标准执行,目前河南省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年税额为480元,10至19座的中型客车年税额为420元,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年税额为360元,微型客车(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年税额为240元。由于现行的标准,不能对大排量车消费形成实际的引导作用,因此,新车船税改革与实施也是势在必行,未来新车船税必然会将节能减排的作用凸显出来。而这也必将会对人们购车消费选择产生影响。
治堵政策可能增多
去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提出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细则》规定:2011年北京的发放汽车牌照总数为24万辆,通过“摇号方式”每月平均发放2万辆。北京成为全国第一个出此“重拳”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城市。
影响:
随着近两年汽车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攀升,这使得交通拥堵成为当前影响大城市居民购车的一大因素。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车满为患,在此背景下,北京治堵政策的出台对于全国其他城市具有相当大的示范效应,也许不久将来,除北京之外,其他一些城市也会相继出台类似的政策,这也必将会使得汽车销量增长“回归理性”。一位业内人士就曾直言:“广州从去年年初就曾经讨论有关‘限车’的一系列措施,但是碍于舆论反对的意见较大,所以最终没有实施,现在北京开了这个‘头’,一定会对广州、上海这样的城市‘治堵新政’的出台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节能车补贴政策仍将继续
日前,财政部明确表示,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另外,为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2011年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全面推广节能汽车和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继续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旨在推进节能减排战略,指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正是该政策的主要推广对象之一。其中节能汽车的定义为,排量1.6升以下并且油耗水平能够达到节能标准的车型。
影响:
去年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以来,2010年6月18日、8月17日、9月28日和12月3日已经相继发布了四批政府补贴车型名单,到目前已近270款车型入选节能补贴目录,基本覆盖了主流乘用车企业的小排量热门车型。而这些车型均可直接从汽车经销商处获得3000元的购车优惠补贴。2011年,节能补贴将会“唱主角”,被业界视为是“冲抵”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所带来影响的利好政策。除此之外,2011年在政府加大对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的推动下,新能源车方面也将会出现新的增长点。
“三包”政策今年或将出台
汽车出现了质量问题,投诉无门,目前,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已成为汽车维权路上的最大障碍。众所周知,2004年末,国家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时过6年,“三包”法规始终未正式出台。
有消息称,如今困扰汽车“三包”(包修、包换和包退)规定出台的两大难题——“合法性”和“操作性”已基本破解。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三处处长谢鹏鸿更在一论坛上透露,“三包”规定已经进入深入研讨并着手制定可操作细则规范阶段,“有望在2011年上半年出台”。如此看来,期待多年的“三包”规定已经进入深入研讨并着手制定可操作细则规范阶段,今年出台有望。
点评:
随着汽车走进百姓家庭,“三包”规定出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有数据显示,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消协接到汽车投诉案件1.3001万件,其中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占69.8%,包括发动机漏油、变速箱故障、气囊失灵、刹车失灵等。汽车质量问题是近年来汽车投诉的主要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车主的爱车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往往苦于“投诉无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的劣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
业内认为,“三包”政策的主要功能并非完全在于保护消费者,而是在于建立产品责任的法律制度。它将明确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化、规范化汽车产品的权责关系。明确汽车产生质量问题后,质量问题举证、鉴定机构选择以及索赔流程等一系列在现行制度下无法彻底解决的难题将迎刃而解。
无论怎样,“三包”政策的出台,最终受益的还将是消费者,困扰多年的汽车质量问题解决途径将获得法律层面的最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