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新规9月1日施行 全方位实时监控运行车辆
据《劳动报》报道,今后,公交车如果超速行驶,监控中心将第一时间采集信息,并通知司机规范行驶。这是《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车载信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之一。记者从市交港口获悉,该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规定要求,运营方对车辆的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停车地点和事故情况等进行监控。发现车辆出现在行驶中持续超速、偏离行驶路线或驶入禁行区域、停放在非指定停车地点等违规行为时,立即督促从业人员纠正。
同时,公交车也要有“标配”:运行监控设备主要包括车辆定位、营运数据采集和车辆电子识别等设施;安全监控设备主要包括图像监控和紧急报警等设施。
此外,公交企业如不按该规定执行,由交通执法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