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整了个回笼觉后,发现今天不用加班,顿时兴奋异常。嘿嘿,今儿时间由爷自个儿支配。看看表,11点30了,赶快梳洗打扮,穿上了HARLEY-DAVIDSON+LEVIS
TYPE-1的经典组合,并在镜子前组织了N多个造型,直到把自己震撼住了为止。
一看表,到午饭点儿了,开车上了二环直奔“柴氏风味斋”,整了个小碗牛肉面套餐,心里那叫一个痛快。正当我过瘾时,手机响了,是一个哥儿们让我去建国门取东西。没辙,开车走人。
接下来发生的事儿是我今天的重头戏,前面的那么多废话也是为它铺垫的。
事情是这样的:加完油后,我一看表都四点了,得!回家吧!想到这里我开车上了四环,音响打开,听唐朝乐队诸位老师的音乐,想入非非……
正当我天马行空、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一辆车鸣着笛从我的右侧杀将过来,我看了一眼反光镜,只看见了车头:白色索纳塔,它疯狂的想超过我挤到我前面。这时,我的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杀气,伴随着嘴角挤出的一丝冷笑,右脚在油门上狠狠的踩了下去,让我的车与索纳塔的距离始终保持住,(当时我与他的车距不夸张的说就有一张纸薄,我发誓!!!)
它是不是真把我这“德系名车”当成大“夏利”了,今天我要是治不了你,还有何脸面混?!看准时机,开始我的“狠别行动”。我开车别人有个讲究,叫“雨后彩虹”。意思就是我别人要别七下,而且达到的效果是被别的人的脸色要像彩虹一样,每别一次脸色按照“赤、橙、黄、绿、青、蓝、紫”的顺序发生变化!
说时迟,那时快!别的第一下就那么顺理成章的发生了,成功吗?借赵本山老师的一句话:“很成功!”我自己也情不自禁地大叫一声:“perfect!!!”我一直坚持一个说法,就是“开车是要讲究天分的!”嘿嘿,得意之下,在短短的时间里我连叫了七声:“perfect!!!”自然地也就别了索纳塔七下。我不知道对方司机的脸色是不是真的递进的变了七种颜色,反正刹那间,我的自我膨胀之情溢于言表……
正当我提速准备撤离的时候,索纳塔加速从我的左侧生挤出来,轰着油门与我并行。也好,就让我嘲笑一下他吧……我把头转向左边的时候,我的笑容凝固了,一股冷风顺着脊梁骨钻了上来,我的头皮一下就麻了,当时想哭的心都有了!!!
原来它是一辆警车!世上的事儿往往就那么巧,就像文化人常说的“无巧不成书”。他车头是白的,可车身上却白蓝装饰得是个标准的警车,尤其是那串醒目又让犯罪分子胆寒的数字“110”!还有那时常在我恶梦里才会出现的警灯……
向毛主席他老人家保证,我真没骗人!我真的只看到了索纳塔的车头,真的不知道是辆警车。当我六神无主之际,110的副驾驶玻璃摇下来了,我侧目一看,车里坐的是一男一女,开车的是一个壮汉,一脸横肉,脸涨得通红(估计是从紫缓过来的-_-!),副驾驶是个女警!那个男警不停的冲我大喊:“靠边,停车!”那个女警则用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责备的瞪我。一时间,我有些不知所措……
“小子!怎么回事?”壮汉警察哥哥大声的喝问我……
后记:
喜欢台湾歌手罗百吉的朋友一定听过《我的五百》,我当时的表情就像歌词中一样“装无辜装可怜装优雅装乖巧……”
不止一位朋友说过,“我身上最值钱的就是我的嘴”。我认为这还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当然,我的这张嘴在人民警察面前也经受住了考验,那个警察哥哥居然相信我是一个新手,并语重心长的嘱咐了我很多新手开车应注意的问题,我频频点头称是。在整个过程中,女警始终在旁边看着我含笑不语……
今天,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将来,一定要让我的儿子当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