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6日,我国人口总数达到13亿(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12.41/1000,死亡率为6.4/10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01/1000。总人口中,乡村人口占59.47%,城镇人口占40.53%。人口预期寿命为71.40岁。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国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人口总和生育率从20世纪70年代初的5.8下降到现在1.8左右,进入到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但这种低水平并不稳定。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政策也将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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