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在2007年7月18日(第151期)报道了关于《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标准出台,六成小排量车将在沪上受限的消息。时隔一个月,沪上各界对此意见不一,全国乘用车信息联秘书长饶达认为,《条件》名为倡导节能环保高性能小排量,实际上因对小排量的技术要求过高,实为是一项对小排量的新的扼杀政策。
参数重新定义是否合理
《条件》首先对小排量车型的范围划分并延伸排量。对此,饶达认为,目前定义小排量都是1.3L以下,制定对小排量车型的税收和政策优惠都是按照这个排量来定义的,此次把小排量延伸到1.5L,扩大了小排量的定义范围。如果以后都按照这个标准的话,势必直接影响到1.4L和1.5L这两个排量的国家政策的制定。
另外,该标准还首次对小排量汽车设置了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的限值要求。“最高车速、加速性能两个与发展环保型微车无关的条件,不需要列入文件要求,符合标准的只有1.4L和1.5L,正是这个与发展环保微车无关的标准,可能导致1.3L以下的微车全军覆没。”专家表示,微车主要是体现实用和建立节约环保社会,并不是体现驾驶乐趣车型,因此对微车的最高车速和加速性能提出标准是没有必要的。
专家认为,“现在国家没有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车标准的统一定义,而各地区在做这项研究的也只有上海市一个。”如果企业未来生产的小排量车,大部分都能达到这一标准,不排除在上海强制实施该“标准”。根据相关部门说法,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的特点及汽车发展规划,上海在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方面一直坚持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而制定小排量汽车技术要求正是这方面的延伸。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提高小排量尺度,是根据技术参数制造小排量车型的重新限行呢?
政策配套措施的跟进
根据乘联会的统计分析,国产轿车平均发动机排量从2006年上半年的1.53L提高到2007年上半年的1.68L,仅一年时间每辆新汽车的发动机排量就提高了0.15L,增长9.5%。每辆新车平均油耗增长在5%左右,已经接近了发达国家日本的水平。
专家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对环保节能的小排量汽车既没有明确的定义也基本没有优惠政策,仅有的是一句政策口号,这是目前乘用车市场最严重的问题。建议在乘用车方面均按发动机排量和价格确定累进税率,且累进幅度要大,其次尽快出台燃油税。
据透露,在制订《条件》的时候,提出了很多鼓励小排量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这部分内容却不在《条件》之内。具体内容基本为制定政策提出了对购买符合规定的小排量车的消费者实行地方性的优惠购买政策,比如可以免购置税,私车牌照额度免去万元以及在停车费用上都相应调整,从而起到鼓励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的作用,但实际看起来却是对微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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