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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推迟公布 交强险盈利仍符合“不盈不亏”?
http://www.cnnauto.com  2007-9-9 08:39   作者:中国证券报 孟繁龙

     饱受“暴利”质疑的交强险在8月底并没有如期公布盈利状况。与此同时,两家上市保险公司中国人保和中国平安的半年报却清晰显示,机动车保险业务得益于交强险而猛增。

    业内人士认为,从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各家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的热情,以及和其他国家的比较,可以初步判断,交强险的费率有偏高之嫌。专家建议,交强险应去除对财产险的保障,转而增加对人身损害的保额,才能做到多赢。

    交强险年报爽约

    此前,中国保监会局长助理兼新闻发言人袁力曾表示,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交强险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保险公司须在8月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交强险专项财务报告,8月底保监会将公布交强险审计报告。有鉴于此,8月底成为了揭开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的关键时间窗,车主们更是关心该份报告是否能增减保费的支出。然而,9月已至,交强险的年度报告却仍未出台。

    据悉,按照交强险的管理原则,保险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业内人士将延迟公布归结为全国数据的汇总需要时间。

    有保监会人士称,鉴于交强险关注度高,出于稳妥的考虑,此数据的公布一定要谨慎,公布的不仅仅只有交强险一年来的盈亏,还要合理分析盈亏的原因,这样才能对公众关注的基准费率是否调整予以指导。

    保险领域某专家则指出,交强险的年度报告未能如期公布,再一次表明了监管部门在推出交强险之初对所遇到的种种困难考虑不周,而权衡的结果,自然就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

  盈利仍是“不盈不亏”?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很多人认为公司经营成果不能出现利润,否则不符合“不盈不亏”原则,这是一种误解。他说,交强险条例规定的不盈不亏原则是保监会在审批交强险费率的时候,要坚持按照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来审查。“在审核公司报来的费率精算报告时,要审核精算数据的基础、选择的方法是否科学准确,同时把利润因子剔除。”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肯定了交强险制度建设的方向符合趋势,但也同时指出的确存在不合理的因素,如将对财产的保障加入交强险中,提高了投保成本;另一方面对人身保障程度还显不足。由于不是每起交通事故都造成人员伤亡,但发生交通事故通常伴随财产损失,他建议应扣除对财产的保险,相应增加对人身保障的额度,这样才能更好体现交强险推出的目的性。

    面对无责也要赔偿的困惑,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签订《甘肃省财产保险行业交强险无责赔付垫付款项放弃追偿权利协议》,对各类无责、全责交通事故,应由无责方承担的400元无责赔偿限额内的财产损失,由全责方保险公司代为赔付,且全责方保险公司放弃对无责方保险公司进行追偿的权利。

    上市公司受益交强险

    根据平安产险的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机动车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77.9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5%。公司人士表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居民对机动车的需求持续增加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保险的推行。

    无独有偶,中国人保财险的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营业额增长26.5%,主要是因为机动车辆险业务增长幅度较大,而此业务的增长恰恰是由于交强险业务发展带动。半年报还显示,今年上半年机动车辆险已赚净保费占中净保费高达76.9%,较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而在已发生净赔款的结构业务构成中,机动车辆先已发生净赔额占比为81.4%,较去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收入占比上升,支出占比下降,一升一降之间,不能不对交强险的盈利产生预期。

    郝演苏认为,从上市公司的半年报中还无法得出交强险盈利的判断,还需要耐心等待保监会年度报告的公布。他认为,除了理赔周期的考虑外,政府要求提留的准备金和道路社会救济基金等的比例还迟迟没有确定下来,此部分对于盈利有较大影响,有鉴于此,交强险目前即使盈利了在一定程度上也视为浮盈。比照国外发达国家的交强险费率,如果剔除发达国家的道路、车况、司机文化素质等因素,仅仅简单对比的话,他谨慎表示,我国的费率还是有些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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