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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正式放开 垄断市场“破冰”
http://www.cnnauto.com  2007-4-2 08:51   作者:大洋网-广州日报 贺江华

    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放开 商务部公布《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中石化、中石油垄断破局,民企外企获准进入成品油批发领域

  ·经营权高门槛难改,专家称“彻底打破垄断言之尚早”

  ·油价今后调整频率可能加快,车主坦言最担心油品质量

  在国内油价近两年来频频调整之后,成品油市场的变动俨然成为国内各界关注的焦点。

  3月22日,国家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停业和歇业手续、经营资格注销、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证书挂失补办、年度检查、外资企业申请等事宜的审批部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进行了分类细化,该文件基本涵盖了当前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内容。

  这是在去年年底国家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之后,各方期待已久的具体实施细则,《指引手册》的出台,意味着长期以来由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的国内成品油批发经营现状正式破局。

  1.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终破局

  外来资本进入成品油经营领域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但随着中国入世相关协议的逐渐生效,这一进程在这两年明显加快。

  2006年年底,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并宣布《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3月22日,在《办法》发布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等作出具体说明,《指引手册》的出台,意味着中石油、中石化长期以来在国内成品油批发经营领域的垄断正式破局。

  在这份《指引手册》中,商务部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停业和歇业手续、经营资格注销、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证书挂失补办、年度检查、外资企业申请等事宜的审批部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进行了分类细化,并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的提交材料应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这意味着,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之后,《指引手册》为民营油企进入成品油批发经营领域再上一级台阶提供了政策依据,只要符合《指引手册》要求的企业,均可获得成品油的批发经营权。

  2.“彻底打破垄断言之尚早”

  尽管《指引手册》为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提供了政策依据,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专家看来,《指引手册》并没有触及巨头们的垄断根本,“彻底打破垄断言之尚早。”国内知名汽车专家贾新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最直接的一个例证就是:民企和外企即使获得批发经营权,其油源仍然需要从中石化、中石油系统获取,“油源还在两大巨头手中,别人想拿油也得从他们那里拿,所以短期内这种局面(垄断)不会有很大的变化。”贾新光说。

  在这份《指引手册》中,对于民营油企头等大事的“油源”,《指引手册》并未解答业界多年的疑问:民营油企是否能直接从国际市场上批发进口成品油?

  3.油价调整频率可能加快

  尽管成品油批发经营权的放开目前尚难打破中石油、中石化的垄断地位,但对市场来说,影响仍然不可小视,3月初,中石油北京分公司旗下油站宣布一个月的降价促销,在采访中,贾新光表示:“这只是个试水,在新政策实施之后,油价的变化肯定会比以前频繁,消费者要习惯油价调整频率加快的现象。”

  贾的分析得到了中石油方面的证实,日前,中石油系统有关人士表示:类似的降价活动今后将经常举行,优惠幅度则将根据国家规定和市场情况上下浮动。

  不过指望在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放开之后油价可能大幅下调的可能性并不大,长期关注国内汽车行业的新华信市场调研公司广州公司总裁王炳泉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油价大幅下调的可能并不大,今年内可能会慢慢调低,因为要考虑到燃油税出台的原因,但这个幅度不会太大,从长期看,油价肯定还会往上走。”

  除了价格,车主担心的还有油品的质量,3月28日,一位在广州大道一家油站加油的车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那么多人进来卖油,油的质量会不会有问题啊,现在才两个都管不好,到时候那么多了,不是更麻烦?”

  《指引手册》部分内容:

  1.对民营油企直接拿油设置18个月的过渡期,18个月后达到资质要求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商务部将全部对其发放《成品油批发许可证》,不再经过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的批发环节,未达到此要求的则坚决予以关停。

  2.国内企业投资成品油批发经营应该具备必须达到10000立方米的单库库容,而不是将所有的库容加到一起。

  3.成品油仓储批发企业可以在本地注册,异地设置油库,但仍必须在一省范围内。

  4.成品油批发零售品种将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原来的汽油、煤油和柴油,还包括同类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

  记者观察

  3月22日,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从以上手册的条款来看,商务部对放开后的原油成品油经营权仍然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大批民企、外企仍可能暂时被这个门槛挡在门外,虽然不少舆论认为的“中石化、中石油巨头垄断地位更加稳固”显得过于悲观,但新政策并未触及两大巨头的根本利益也是事实。

  其实就在新法规出台之前,国内不少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原油市场的改革就显得相当谨慎,这不难理解:作为国家重要战略物资的原油,完全市场化操作显然是不太现实的,由于原油不仅牵涉到市场各方面的利益,更是国家战略安全的保障之一,完全放开,又该如何放开?

  从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顺应社会呼声,而对国内原油市场的改革动作上来,我们已经可以欣喜地看到,政策在保证国家战略安全的前提下,已经尽可能考虑到市场和社会的需求,对原油成品油的经营进行了更贴近市场化的改革,尽管对很多人来说,这些步骤可能仍然很慢,这个结果可能仍然让他们不“爽”,中石油、中石化让人侧目的业绩报表仍然让他们“气愤”,但考虑到原油本身的敏感性,以及完全放开后可能引发的更多新问题,这种谨慎是有道理的。

  其实对咱们老百姓来说,不可能去和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巨头较劲,吵着闹着等着成品油经营权放开后去做个“卖油翁”,我们关心的只是油价是升还是降、会不会闹“油荒”、油的质量有没有保证,如果这些“OK”,咱们也就“OK”了,读者诸君不妨想一下:如果真的像外界所希望,原油成品油经营权完全放开,油价真的会降?油品会有直线上升?我看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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