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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向人大提交议案 修订汽车品牌销售办法
http://www.cnnauto.com  2007-3-9 07:31   作者:京华时报 杨开然
    去年年底,厂商与经销商爆发的矛盾至今余波未平。近日,全国工商联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建议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缓和产销之间的关系。

  全国工商联在议案中分析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从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汽车流通领域对此批评声此起彼伏,《办法》存在6个方面的弊端:第一,强化了品牌的垄断地位,使已经处于弱势地位的汽车销售企业和消费者更加被弱化;第二,《办法》以品牌授权的方式由厂家管理汽车流通市场,把社会的汽车市场变成汽车厂家的市场;第三,《办法》间接强化了4S店经营模式,抑制了其他经营业态;第四,压抑了经销商和维修、保养企业的品牌建设;第五,从进口汽车销售情况看,《办法》赋予了总代理主宰市场的权力;最后,从目前汽车市场总体情况看,《办法》实施以来,并没有对规范、整顿市场起到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全国工商联提出4方面的建议:第一,在汽车服务贸易领域应该造就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不应该强化垄断;第二,政府要相信企业,企业内部的事情让企业自己去管理,制定政策、法规时不要强行规定销售模式;第三,政府部门颁布政策要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降低投资成本、降低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建立有利于竞争和多元化发展的汽车销售体系;第四,应允许品牌经销商在市场内自行设立分支机构,厂家不得干预。汽车品牌经销商只能在工商部门监管的 汽车市场内设立非分支机构的二级经销商,便于规范管理。

  去年,国内首次爆发经销商公开叫板厂商,山西新宝鼎汽车有限公司主动与长安福特解约,掀起一场经销商风暴。今年1月1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

  山西新宝鼎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卫民表示,非常欢迎这个议案,希望政府正视经销商处境,为经销商营造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维护经销商的利益,促进厂商与经销商的平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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