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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何退换车成为汽车消费纠纷的核心障碍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14日 10:18        作者:南方都市报 何继亮

    临近3·15,关于汽车维修的投诉骤然增多。涉及的不仅包括上百万的高档品牌,也有十几二十万的普通轿车。

  分析一下形形色色的汽车消费纠纷,笔者发现厂商和消费者的分歧大多都是在维修责任的归属上。车出了问题,消费者往往想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轻则希望厂商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重则要求退换车辆,这种要求往往被相关厂商驳回。协商不成,消费者理 智一点的就是双方对簿公堂,不理智的就使出公开砸车的损招了。

  为何退换车辆成为 汽车消费纠纷的核心障碍?为何厂商的底线总是守在“尽量维修”上面?行内人士大多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内仍未实施“汽车三包”。这项法规已经提了三年多却仍停留在收集意见阶段,虽然有关这项法规即将出台的报道时常见于报端,但结果总是“只打雷不下雨”,消费者唯有苦等了。

  很显然,令“汽车三包”迟迟不能出台的最大阻力来自汽车厂商。厂家认为,汽车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构造复杂程度和科技含量非一般的商品可以相比,因此一般的三包政策也不适用于汽车。同时,汽车作为大件商品,退货换货都会增加相当大的成本,例如运费一项一般都是在3000元以上,这意味着退换一辆车的直接代价将在一万元以上。而经销商们头疼的是若车辆退回,不仅影响到销售任务的完成,更麻烦的是 购车时车主还付出了购置税、保险费、上牌费、养路费等,车退了,这些费税如何退?尤其是政府收缴的那些税费,如果轻易就可以退回,由此会不会引发逃税案? 

  从厂商的角度,“汽车三包”操作起来确实有一点难度。然而,汽车卖出了就真的不能退换了吗?汽车厂家和经销商提出的理由真的足以让他们对消费者的要求不理不睬了吗?如果这样,消费者不禁要问:汽车难道不是一种商品,我们掏了钱为啥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汽车厂商在销售车辆时已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难道一旦出现利益损害就应该让消费者承担?现在很多商品在试行“无理由退换”,为何汽车就变成了“有理由也不退换”?

  几年以前,汽车是稀缺商品,消费者可以说是处于弱势地位,现在汽车接近普及了,厂商之间的竞争也可以说是非常激烈,难道他们还不应该及时改变过去的思路和做法吗?

  一个在国内非常著名的品牌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其实他们并非没有退换车辆的先例,尤其是在国外,这种例子更多。那笔者就不明白了,既然在国外可以这样做,为何到了国内就不行了?

  看来不是国内和国外的 汽车市场有区别,而是操作的人思路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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