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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故难认定 汽车消费遇维权尴尬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5日 16:21        

          赢了官司难索赔

  高先生买车一个多月后发现该车曾被修理过,向经销商反映此事,经销商坚持要么对此车进行维修,如果换车,高先生须承担3.6万多元的上牌费用。高先生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3.6万元的损失,协商无果而终。高先生以“经销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致使自己购买存在质量缺陷的汽车,实属欺诈行为”为由,将经销商告上法院,要求按《消法》返还双倍购车款并承担相关损失。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汽车赔付双倍损失不现实,另外保险和车辆购置税都是代收的,不应该赔。

  “车内环境”无标准

  3岁儿不幸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家长疑是乘轿车导致,将商家告上法院。后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认为患儿的发病与所购汽车的车厢内总挥发性气体无因果关系,上诉被驳回。律师介绍,因汽车内环境造成驾驶者或乘客生命危险的案例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而目前汽车空气质量检测的相关标准还没有,事故认定在法律上存在空缺,辩护时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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