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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维权三大“问题地带”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5日 16:01        

       一、经销商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陈述:某车主购买一辆国产经济型轿车,在使用不到1个月后,发现车厢内部有修补痕迹,车门密封条出现裂纹。消费者以产品质量低劣为由提出退车未果。

  律师点评:目前国内大部分厂商在保修期内包修包换,但绝不退车,因此车主的退车要求在目前还不太可能实现。

  遇到类似问题,消费者要及时告知经销商。而经销商作为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第一责任人,应先将问题解决后再与制造厂家协商各自承担的责任。

  二、责任鉴定以什么为准

  案例陈述:某车主的新车在使用不到半个月后,变速箱有异响。经维修站鉴定为“操作不当,不属于保修范围”。而车主认为自己驾驶经验丰富,且按照正常程序操作。

  律师点评:对此类责任鉴定的分歧,如果有第三方机构的独立评估为最好,但国内的专业汽车质量检测机构很少且费用昂贵。因此,消费者应要求经销商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以区分到底是汽车质量问题,还是售后维修环节的问题。

  三、额外成本谁来承担

  案例陈述:某车主的新车在保修期内出现水箱漏水,经销商先后为其修理数次仍未完全修复。车主认为,往返修理发生的误工费、油费等应该获得赔偿。

  律师点评:关于此类问题,《消法》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由消费者和生产厂共同承担,但具体的计算方式、各自承担的比例都没有具体细则,因此目前只能协商解决,但新的“三包政策”对此会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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