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本报举办的读者见面会上,有多位读者希望了解有关保险理赔方面的程序。为此,记者特别查阅资料、咨询专家、搜罗有用信息,整理成本期课堂回馈读者。
索赔五部曲
及时报案。
根据《保险法》第22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向交管部门报案,千万不要忘记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自己出事了,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以免事后索赔时麻烦被动。
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报案时限:保险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
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柱及树木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然后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积极施救。
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根据上述规定,投保人应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放任、故意扩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经证实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主动协助。
根据《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所以,别以为向保险公司的人报了案就万事大吉了,而是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的查勘、照相和定损等必要工作。
心中有数。
根据《保险法》和最初的保险合同规定,车主在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相关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对方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买单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如果车主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见好就收。
很多车主在索赔的过程中会陷入两个极端的误区:一类是“大款”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怕麻烦喜欢私了,觉得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花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往往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最后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另一类是“吝啬”型。哪怕一丁点的刮蹭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结果是搞得自己麻烦不说,还有可能导致自己车辆的费率被调高。其实,小的车损完全可以自己承担,这样在保险公司的记录中你的出险率低,来年就会享受到低费率的优惠。
车险理赔基本流程
◆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以及保险单。
◆填写出险报案表,包括详细的出险经过、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车主签字认可并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保险索赔的证明材料
◆事故经交通队出面解决的,由交通队出具处罚单或调解书;经法院判决的,用判决书即可。这些材料在保险公司肯定一路绿灯,放心索赔好了。
◆在小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即车损严重的,还是要到交通队开证明。一般刮蹭只需到小区物业开证明即可,但是这样的证明经常受怀疑,所以最好还是直接找交通队。
◆在道路上发生的小事故,包括停车时的刮蹭,如果涉及第三方赔付的,还是需要交通队的证明。如果事故双方自行了断,可以在索赔时注明。
◆ 如果被别的车撞到后,肇事车逃逸无法查,要通过交通队解决,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不严重的话,最好是以自责来解决索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