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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贴膜致使故障谁担责任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29日 13:39        作者:汽车007周报

消费者范先生2006年1月5日投诉反映:
  2005年12月27日,他在番禺路某汽车用品经营部给新购的蒙迪欧2.5 V6贴太阳膜,当天晚上使用时便发现汽车电脑出现故障。28日到特约维修店检测,结果发现故障是由贴前窗膜时喷水造成电脑板短路所致。消费者在与商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汽车专业办公室,要求商家赔偿经济损失4893.99元。
专业办公室协调结果:经销商贴膜店各承担50%赔偿
  调解中,双方对电脑板短路的原因争执不下。商家辩称,我贴了多年的车膜,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既然出了这种事,我自认倒霉,退还消费者2000元贴膜费,再多一分也不给。汽车经销商则辩称,贴膜渗水导致电脑板受损,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范先生又说了另一件事:2005年11月29日,他在该经销商处花了22万元购买了这部新车,当时,经销商要他为新车贴膜,因价钱贵而谈不拢,所以这笔生意没有做成。当电脑板发生故障后,他曾先后三次与经销商交涉,但经销商非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在营业大厅遭到销售人员的嘲笑,说他“贪小头,失大头”。想不到不给他们贴膜生意做,消费者还遭到讥讽。
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认为,经销商这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后经三方协商,经销商和贴膜店各承担50%的经济赔偿责任。

另:消费者袁先生2006年3月6日投诉反映:
  今年3月3日,他在联海沪西购买了一部奇瑞旗云车,当天发现车子发动机有异响,左前门玻璃升降器失灵。消费者提出换车,但经销商只修不换。
 专业办公室协调结果:经销商换车
  经办公室协调,经销商答应给消费者袁先生换车,但轮胎和路码表并没有予以更换,协调过程历时两天。
特别提醒:解决问题要趁早
  购买新车后发现有问题,一定要及时与商家或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主动寻求理想的解决方式,很多时候问题越早发现也就越容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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