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受到业内广泛关注的雅绅特降价索赔案,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依据不足,驳回车主索赔要求。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提出的证据——北京现代总经理卢载万接受媒体采访所说的有关“雅绅特两年半内不降价”的言论,并非经卢载万本人确认,同时也只是个人对市场的一种预测,不能视为北京现代的价格承诺。雅绅特上市113天后,北京现代宣布降价8000元,是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而做出的调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调查后认为,雅绅特属于小排量
经济型轿车,本身并不具有保值功能。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而原告指责被告有过价格承诺的依据不足,据此索赔并无法律依据。
“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们感到很失望。”昨天,雅绅特车主集体索赔行动的发起人,河南雅绅特车主端木占军告诉记者,如果照此逻辑,以后商家就可以不负责任地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承诺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无疑会助长不诚信之风。他表示,他们会将这一官司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