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车主王先生打算给自己的车办过户,结果背车人(专门租借身份证供人买车的人)向他要1000元钱,否则不配合王先生办过户,王先生不满其要求,怒将背车人告上西城法院。
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要求无条件办理汽车过户证明。 据悉,车辆所有人起诉背车人的案子在本市法院还是首例。
王先生起诉称,由于他的户口不在北京,2004年8月他买一辆松花江面包车时,卖车人包办手续,找了“专业背车人”的张先生为其背车。
今年8月22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公告,要求凡是用别人身份证买车的,购车者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找到背车人,并持对方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车辆将被撤销登记。当王先生让背车人张先生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却提出索要1000元费用。
王先生认为,在买车时,自己与张先生签过协议,说明只用张先生的名办理登记,车辆所有权属于王先生,并没有约定任何费用。
王先生称其不想给这笔费用,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判决认定该车是他的,并责令张先生协助其办理过户。
目前,此案已被法院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