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批评部分车企与用户私了缺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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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9月27日 10:23 作者:新闻晨报 林劲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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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因没有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长安汽车、昌河铃木、法国雷诺、金杯中华等多家车商被点名。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在国内部分地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不甚理想。 根据浙江省质量技监局的检查结果,一些新车因为质量问题,首检不合格无法上牌。在检查过程中,质检部门发现,个别特约维修站没有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如杭州宝日汽车有限公司沃尔沃服务站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汽车产品技术服务通报文件。此外,还有5家4S店或特约维修站未组织过汽车缺陷制度的培训,工作人员对相关制度不够了解。华泰吉田、长安汽车、昌河铃木、法国雷诺、金杯中华等汽车制造商在销售汽车时均未向车主提供《车主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据悉,2004年10月1日,国家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两年时间里已先后有20多家国外汽车制造厂商实施了54次主动召回,涉及车型59种,召回汽车车辆422517辆,召回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汽车消费者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表示,目前国内外一些汽车生产厂家在执行召回制度时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忌惮主动召回会产生成本投入和巨大负面社会影响,因而在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后,并不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而是往往打着“优惠服务”或其他名目的幌子,悄悄地让技术服务人员解决汽车缺陷问题,与有关用户“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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