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美国、欧盟、加拿大正式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专家组,审理中国有关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征税措施。在我国有关部门做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管理办法》推迟两年执行的让步之后,欧美汽车界又以强硬姿态挑起争端。
●美欧加再次向中国施压
据新华社消息,9月15日,美国、欧盟和加拿大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要求该组织成立专家组,审理中国有关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征税措施。今年3月至4月,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分别向中国提出,希望就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征税措施问题进行磋商。中国有关部门就此案同上述三方进行了磋商,但三方以中国未能满足其磋商期间提出的要求为由,转而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审理此案。据悉,在28日举行的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中国有权反对成立专家组。
对于美欧加要求世贸设立专家组一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遗憾”。崇泉说,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的行为,也是打击非法拼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措施,是符合WTO规则的。对此,中方在此前与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的磋商中已予以澄清,中方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对欧美加要求设立专家组,中方表示遗憾。
●中方曾做出重大让步
这次纠纷的源头是我国自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管理办法》。为了打击一些汽车合资企业打着“国产”的旗号、大量进口零部件到国内组装而逃避关税的现象,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这个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达到构成进口整车特征的三个标准之一的进口“零部件”将按照整车标准交关税。这三条标准是:一、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二、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或进口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以上装车的;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
这一《办法》正式实施后效果明显,不仅杜绝了外资品牌汽车“装上四个轮子就在中国市场上跑”的现象,并且,车商利用进口配件在国内组装生产的情况减少,大量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进入中国,带动了中国汽车产业的总体发展。同时,一些高档品牌由于一时无法达到国产化要求而陷入窘境。
然而,正是由于触犯了欧洲、美国等跨国车企的利益。从去年底开始,欧盟、美国等不断称我们这样的规定等于变相规定了零部件国产化的比例,违反了WTO的规定,并于2006年3月,向WTO提出了初步投诉。4月7日,中国常驻WTO代表团的孙振宇大使分别致函欧盟、美国驻WTO代表团大使,表示中国接受欧盟、美国对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的磋商请求。
今年7月,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均在网站挂出公告,称原定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两年实施。业内认为,对于跨国车企来说,这两个最关键的“限制假国产”的标准推迟,意味着他们获得了两年的“缓刑期”,有利于他们在两年内提高国产化率,同时也是中国为了缓和与欧盟的关系而做出的重大让步。
●专家称仍有回旋余地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中国的让步并没有让欧美满意。美国称,去年美国仅向中国出口汽车零部件5.4亿美元,而据估计中国的零部件市场规模大约有190亿美元。因此,欧美加再次针对我国的零部件政策挑起争端。
汽车业专家乔梁称“跨国巨头们是欲壑难填”,他们总想在中国市场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中国有着世界上最后一个巨大的汽车市场,这是最稀缺的资源,这是我们和他们谈判最有分量的一个砝码。
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也表示,欧、美所说的零部件进口过少的理由不成立,汽车工业转移是大势所趋,要尊重世界制造业新的分工。他认为欧、美零部件出口少得从自身找原因。饶达认为,我国实施《办法》也是有先例的,那就是加拿大,由于加拿大劳动力便宜,以前也发生过美国在加拿大建组装厂的现象,为了阻止这种现象,加拿大也有类似我国的《办法》。因此,中国不会取消这一条款,推迟两年实施只是为了给合资企业一个过渡期,WTO也无法就这一规定制裁中国。饶达还认为,即使投诉到WTO,从投诉到裁决需要两年的时间,所以我国完全有回旋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