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政策
国III排放标准提前实施
去年12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关于对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进行核准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05年12月30日起,所有在北京市场上销售的乘用车都必须达到欧III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原本计划2008年实施的国III排放标准提前两年实施。从2005年12月30日起,拟在北京上市销售的新车型还必须加载车载诊断系统(OBD),而在此日之前已上市车型OBD系统的安装可延迟至今年12月1日。
经过一年时间的过渡后,11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再次发布公告对此政策给予确认。公告确认,自12月1日开始,北京市将停止销售未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的欧III轻型汽车;各机动车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安装车载诊断系统的车型目录。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厂家必须对未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的国III轻型汽车的库存进行处理。
国III排放标准的实施,犹如给一些汽车企业上了紧箍咒。今年年初,一些无法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车型退出了北京市场。国III政策的一部分,延迟至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OBD政策更是让一些汽车企业雪上加霜。OBD的加装成本为5000元左右,这促使了一部分车型毅然退出北京市场,其中包括东风悦达起亚千里马、东风日产阳光和上海通用新赛欧。
交强险限额6万元
经过两年多的等待后,交强险终于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3月28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正式出台,条例从投保、赔偿、处罚三方面确保强制三者险的实施。6月20日,保监会再度就交强险的实施细节推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据解释,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有固定的6万元责任限额,其中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根据机动车种类的不同,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有42种,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其中关注度最高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的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强制三者险的周期为一年,即每年家用轿车的车主必须缴纳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
按照规定,对于在交强险7月1日实施之前已购买商业三者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车主,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原商业保单保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如果之前未买商业三者险的车主,7月1日后3个月内必须补买交强险。
7月1日当天早上8点半,交强险正式开始出售,这意味着从2004年5月份就已经开始筹划的交强险正式上岗。
链接
今年1月1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归国留学生和在华定居专家购车免购置税。
今年1月1日起,进口车关税由之前的30%下调至28%,7月1日,进口车关税再次从28%下调至25%。
7月1日起,《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和《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新消费税抑制大排量
今年3月2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就包括对汽车消费税的调整。
对于新汽车消费税,早在2005年初就有消息传出,相关部门将通过调整汽车消费税来起到“抑大扬小”的调节作用。3月21日,新汽车消费税的税率正式出台,对大排量车型的消费抑制作用明显,促进
小排量发展的作用甚微。
汽车消费税调整之前,汽车的消费税分为三个档次:小轿车按照排量的大小税率从3%到8%不等;排量小于2.4升的越野车消费税为3%,排量大于2.4升的越野车消费税为5%;排量小于2.0升的小客车消费税为3%,排量大于2.0升的小客车消费税为5%。
按照新的汽车消费税税率,排量在1.0升以下的小汽车税率基本未变;1.0升至1.5升车型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1.5升至2.0升的车型税率基本不变;2.0升至2.5升(含)以上的车型涨1%;2.5升到3.0升(含)涨4%;3.0升至4.0升(含)涨7%;4.0升以上的车型税率达到20%,比调整前的汽车消费税上涨了12%.
4月1日,新汽车消费税实施后,各个排量区间的车型价格都相应做了调整,大排量车型呈现涨价的趋势,特别是大排量进口车经销商不堪忍受因新汽车消费税增加的成本,纷纷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