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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清单的“绿色外衣”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12月4日 08:43        作者:新浪汽车 杨栩

    10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一份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11月10日被公布在有关的官方网站上,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这份文件,准确地说是它的附件,跟汽车制造商、销售商关系密切。这个附件是一份清单,因为与环保挂钩,有人把它叫着“绿色清单”。凡是没能列入其中的汽车品牌,原则上都不能成为政府采购的对象。大家知道,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这就意味着汽车的政府采购,在中国将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到目前为止,有幸列入其中的汽车品牌仅有9个,分别是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Nissan、思威、奥迪、宝来、捷达、开迪和现代。象奇瑞、吉利、华晨这些先走一步的“自主品牌”都没能在上面占到一席之地,当清单公布后,自然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从权力的分配来看,这份《意见》的出台,可以理解为国家环保总局的话语权在不断增强,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称,该《意见》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环境保护法》而制定。因此有法律依据。具体到附件清单,看得出来,是国家环保总局主要在发挥作用。当国家环保总局把奇瑞、吉利、华晨等“自主品牌”排除在外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是不是这些“自主品牌”就不环保了呢?

  当然不是。我很“佩服”某些媒体的不全面报道。事实上,这个清单的内容都是暂时的,是可以添加的。 “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见《意见》第三条)。而且,《意见》明确,“2007年1月1日起,先在中央等预算单位实行,一年后,再全面实行。”到那个时候,可以想象,国内主流的汽车品牌(包括自主品牌)基本上已列入这个清单之中。

  不过,这就引出了一个话题,除了媒体的“漏报”之外,为什么不见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部门出来澄清呢?至少应该让人们明白,拿出这个一个名单,它的标准在哪里。如果完全参考的是技术标准,捷达能通过的技术标准,放在当今主流汽车品牌上,很多都能通过。而在这份清单上,却没能见到它们的身影。

  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应当有一个类似“听证会”的制度。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正当要求。听证会制度的最大好处,既有民主决策,又易于被有利害关系的多方所接受。而关起门来制定的政策,常常成为利害方和舆论诟病的对象。可以想象,奇瑞、吉利、华晨等“自主品牌”和那些没能第一批入围的合资品牌,对于这份清单,会怎么看。

  “绿色清单”无疑是国家环保总局手中的一把利器,大概没有汽车制造商敢对它掉以轻心。假设它的内容符合环保的定义,没有被质疑的地方,那它是不是应当更上一层楼,为自己穿上一件程序上照样环保的“绿色外衣”呢?环保是世界的潮流,环保政策的出台,形式上、程序上是不是应该多一点符合潮流的东西呢?

  “绿色清单”肯定不是环保总局一家的事情。“绿色清单”当然也不是供环保总局拿来炫耀自己手中权力的东西。“绿色清单”是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之一。首先就得有公信力,当汽车企业接受了这个东西,它才会迎着这个目标去有所作为。这才是“绿色清单”存在的本意。

  国家环保总局对于这份“绿色清单”中所确定的第一批入围的汽车品牌,起码应当有一个像样的说明,才能让舆论服气。听证会上企业反对的东西,并不一定就代表真理,政府有强行通过的权力。但对于舆论和民意,光有一份内容“绿色”的清单,显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它还应当穿上一件满足形式和程序要求的“绿色外衣”。

  象“绿色清单”这样极具先进理念的东西,是有条件开个好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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