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第一个限制性规定,即在今年12月31日前还未获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成为品牌汽车经销商者,将不得不停止申请授权品牌汽车的一切销售和服务活动。截至昨日,工商总局公布的9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中已有1.7万余家获批。专家指出,未获授权企业还有三条路可走。
中汽协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表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9批名单中共有1.74万家企业,这表明,原来很多汽车销售企业并未再进入汽车销售行业。他说,成为品牌销售企业需要很大的投入,有些认为成本过高而主动放弃了申请。同时,这批授权经销商中,进口车商获授权的很少,此次大部分原来的进口车经销商退出了市场。
他表示,目前没有任何延期实施该办法的通知出台,虽然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利弊争议不断,但关于“未获授权不得售车”的乘用车经销商限制性规定实施已在所难免。对于那些今年未获授权而明年还想经销汽车的企业还有三种办法,一是继续向厂家申请授权;二是向厂家授权的一级经销商挂靠,但仍必须得到厂家认同;三是退出乘用车领域,明年争取做商用车。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
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其核心内容是汽车供应商授权销售,即使原来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小轿车经营权”资格的汽车销售也必须有厂商授权,才能在明年1月1日开始进行汽车销售。汽车销售渠道进入厂商授权时代。
一位
上海汽车经销商总经理表示,这对厂商有利一面不言而喻,原来在进货数量控制及进货品牌控制上完全自主的汽车经销商,今后将完全受制于厂商的政策。就连近年来兴起的4S店也是如此。不过他认为现在没办法改变,只能慢慢适应。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主流乘用车经销商已完成备案,品牌专营店及4S店已经成为车市销售主体。授权经销商名单正陆续在工商部门相关网站上公布,上海通用、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一汽丰田、广州丰田、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北京现代、长安福特、广州本田等国内主流汽车品牌及
进口车品牌均已完成了品牌授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