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听证会在北京举行,这使得人们又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强制三者险的身上。而在强制三者险至今还没有露出真面目的这段时间,许多机动车驾驶人员为了让自己享受更多的保障,在上车险的时候在保额上选择了50万元的三者险。然而,仅仅是提高三者险的保额是不是就能使投保人获得完善的保障呢?
保额高 保障相对提高
今年35岁的乔女士是一个有3年驾龄的司机,她的捷达轿车是今年7月续保的。在续保的时候,她选择了保额为50万元这一档的三者险。她的说法就是,选择这一档次的三者险,她感到比较安心。
乔女士的先生是京城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她做这样的选择是她先生的意见。
乔女士的先生认为,从5月1日之后,机动车驾驶员要为交通事故付出更大的经济责任。以北京市为例,如果以前驾车造成第三方死亡,需赔11万元,但“五一”之后要赔付到27万元。这样,以前选择保额为10万元的三者险就可以,而现在却要选择更高的保额。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几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其保险费用分别为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由此可见,选择20万元的三者险和选择50万元的三者险,保费相差250元左右,但保障却提高了很多,因此非常划算。
但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出于赔付方面的考虑,不愿意给投保人投保10万元以上的三者险,这时,就需要投保人慎重选择保险公司,并在投保前和保险公司交涉好。
此外,需要提醒投保人的是,有的保险代理机构表示可以上高额三者险,但在按照高额三者险收取保费之后,却是按照10万元的三者险去为投保人办理手续的。因此,如果投保人不是在保险公司直接上的保险,要及时和保险公司联系,并核对自己的保单。
无责不赔付 投保人利益依然无法确保
乔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如果仅仅是提高三者险的保额就能得到充分的保障那事情就简单多了,但事实上,虽然自己已经投保了50万元的三者险,但还是感觉得不到充足的保障。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如果驾驶人员无过错,保险公司将不赔付保险金,而新交法的规定是,即使驾驶人员无过错,也要给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赔偿。
乔女士担心得不无道理。今年7月,张先生驾驶着自家的轿车在封闭式的高速路上正常行驶。一个行人翻越护栏穿过高速路,被张先生撞死。虽然交通部门判定张先生无责任,但按照规定,张先生必须赔付这位行人家属20多万元。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了拒绝,因为保险条款中确实写着,投保人在事故中无责任,保险公司不赔偿。
乔女士认为,如果保险公司这一规定不改变,无论投保多高保额的三者险,驾驶人员都不会感到安心。乔女士的先生则认为,保险公司不太可能会改变这一规定,因此投保人只能寄希望于强制三者险的出台。
强制三者险应该解决什么问题
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强制三者险和商业三者险之间应该具有比较大的差别。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而新交法所规定的“强制三者险”,其赔偿范围比“商业三者险”要广得多。
两种“三者险”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强制三者险”处于赔付最前沿,但凡发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要先行赔付,即使投保人无责;超过限额部分,再由相关人员承担。而“商业三者险”则是“有责赔付”,只在投保人有责任时才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承保“强制三者险”,其负担的风险将会大得多。
如果强制三者险出台,驾驶人员和事故受害行人的利益都将得到根本保障。目前的问题在于,强制三者险的出台依然没有确定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即使投保再高保额的三者险,都不能使自己的得到完全的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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