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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商业第三者险不能取代强制"三者险"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4日 16:50        

        今年“五一”后,有车族们为爱车续保时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保费上涨。而此次保费上涨的诱因之一是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它扩大了第三者责任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意味着保险公司赔付的增加。“五一”前,保监会同意各保险公司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调高10%。由于汽车年检时必须出具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它实际上成了一种变相的强制险,该险种涨价涉及所有车主的利益,也引来了各方的不同说法。

   消费者:第三者险涨幅高

   开富康车的宋女士买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车险,前几天续保时,她注意到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已由去年的878元涨到今年的957元,虽说数额不大,但8.9%的涨幅也不算小。细想起来,宋女士觉得心有不快:“第三者责任险不像玻璃破碎险、盗抢险,你涨多了咱就不买或改买别家的;‘三者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险种,涨得再多,咱也不能不买;而且说涨就几家公司一起涨,咱再有意见也只有买单的份儿。”

   消协:第三者险涨价应开听证会

   记者致电中消协,了解到今年五月以来,车主对保险公司单方面上涨保费一事确有不少反映,打来的投诉和咨询电话累计有七八十个。车主们大多认为10%的涨幅偏高,而且第三者责任险的价格变动涉及所有车主的利益,该不该涨价、涨多少不应该由保险公司一家说了算;应该开个听证会,听听车主的意见。据主持价格听证事宜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接到类似咨询,但发改委只负责政府定价项目的听证,而第三者责任险显然不在此列。

   保险公司:第三者险涨价后仍是“鸡肋”

   保监会为何将第三者险的涨幅定为10%?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比例是保险公司根据新法规定的义务精算出来的,保监会曾向保险公司反映这一涨幅偏高,保险公司则声称这是他们可以接受的“最小涨幅”。与这一说法相呼应的是,尽管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上涨10%,各保险公司对该险种仍普遍“不感冒”。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都被当成附属险与其它车险捆绑销售,而不单卖;一位去年投保5万元“三者险”的车主今年想多出几百元钱将保额提高到20万,保险公司还不太愿意做。对保险公司而言,第三者责任险有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第三者责任险本来就不是效益型险种,新交通法实施后,风险又急剧增加,我们也很为难。”平安保险公司车险部客户经理裘嫣女士表示,尽管保费涨了10%,但第三者责任险的经营风险比以前还要大。原因有三:以前出险,只有责任在投保人时,保险公司才负责赔付;新交通法实施后,只要出险,不管投保人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要赔付;以前保额是5万元和10万元,现在保额变成10万元和20万元,增加了一倍;同样自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提高了人身损害死亡、出院后的后续医疗等的赔偿金标准,这些都意味着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额度的增加。

   专家:商业第三者险不能取代强制“三者险”

   据保险业专家介绍,商业“三者险”和强制“三者险”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由保险公司设计的保险产品,以赢利为目的;后者由政府强制车主购买,目的是在车辆出险后有充足的资金对第三方进行救助,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不应以赢利为目的。而直到目前为止,与新交通法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例》仍未出台,商业“三者险”就成为车主不得不买的保险。

   “三者险”涨价是否应该听证?北京天成律师事务所的梁炎廷律师表示,目前全国有十多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三者险”,市场竞争充分,费率不存在垄断问题,政府无需干预其定价;但考虑到它涉及所有车主的利益,涨价应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慎重决策。该律师同时表示,政府部门制定的强制“三者险”应另当别论,它本质上相当于所有的车主每人每年拿出一笔钱建立一个基金,救助车辆出险的受害者,全体车主是该基金的共同股东,他们有权监督这笔钱收支的全过程;如果强制“三者险”涨价,车主有权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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