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发现网上论坛及保险业务员的名片上都出现了“酒后驾车可理赔”的字眼,很是吸引人,对此,记者对其分别署名信诚人寿保险及首创安泰保险公司进行了暗访。 暗访揭秘一:赔人不赔车,全残或死亡才可赔
记者了解到,原来此两家保险公司都只是经营人寿险,并不经营财产险,根本没有车险,而人寿险险种,也与其他保险公司并无太大区别,正如购买过寿险的人所熟悉的“养老分红、大病、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险种,并没有“酒后驾车能理赔”的险种,只是购买了四大寿险主险的任意一项———养老分红、大病、储蓄、投资等险种,(特别提示:一定要是寿险的主险)“酒后驾车”出了交通事故,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获赔理由:责任免除条款里没有注明“酒后驾车”一项,理所当然是在赔之列了,业务员向记者出示了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条款里确实没有“酒后驾车”一项。
获赔代价:然而,保险合同内也明文规定,除了责任免除条款内规定的条款外,您要想获赔,就必须死亡或全残。
暗访揭秘二:意外伤害险、住院医疗不赔
记者认为交通事故属于意外,除了通常的主险外,“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否也一样可以赔时,记者看到“人身意外伤害险”,责任免除条款内明文规定:“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车……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住院医疗附加险”内也同样有此条。
也就是说,你必须残废或死亡才可以获得赔偿,而条件必须是“寿险主险”,对于出了交通事故,事故人最需要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附加险是不赔的。
律师看法:打法律擦边球,钻法律空子
对此,律师又是怎么认为的呢?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所谓责任免除条款内无“酒后驾车”一项,即可理赔,完全是混淆概念、打法律擦边球、钻法律空子来吸引客户,此种做法是违法的,与交通法规相背离,是保险代办人员个人利益行为、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保险公司观点。
交通部门看法:商业行为的运作
虽然寿险与路上跑的车没直接关系,却与开车的人有相当大的关系,对此,记者采访了交通队东城区事故科张科长,张科长表示:保险公司赔与不赔,不是出于对交通法规的配合,只是出于企业自身利润及商业行为的运作,提出不赔的保险公司出于获得更高的利润,提出赔的保险公司出于对吸引客户的一种商业手段。
保险公司说法:赔
正如律师所言,这种行为也许是业务员个人行为,并不代表保险公司,记者拨通了两家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首创安泰:“只要身故,或我公司指定医院及劳动局开具的全残证明,只要寿险主险责任免除条款内未注明的都可赔偿。‘人身意外’及‘住院医疗’两种附加险是不赔偿的。”信诚人寿:“必须身故才可赔,但如果交通部门认定为犯罪行为是不予以赔偿的,即使主险责任免除条款内无‘酒后驾车’一项。‘人身意外’及‘住院医疗’两种附加险也不赔偿。”
暗访揭秘三:擦边球带来的商机
据首创业务员透露,到目前为止,被“酒后驾车能理赔”的宣传吸引,从他手中购买保险的客户约40人左右。假设某30岁人士购买“大病统筹”型寿险,保额为10万元,每年需交保费3900元,40人总保额156000元,而年龄越大保费越高,该公司拥有业务员约300人左右。
暗访揭秘四:中资保险公司坚决不陪
业务员表示有此“责任免除条款”的寿险保险公司中外合资者居多,中资则根本没有。
对此,记者拨通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客户热线,证实只要是“酒后驾车”出现任何事故,无论什么样的寿险险种均不理赔,而此两家保险公司同时经营财险,对于车险财产险更是不可能理赔。
暗访揭秘五:没有案例获赔
两家保险公司业务员均表示,目前为止并没有因酒后驾车而获赔的案例。
名词解释
全残:指残废,完全无生活自理能力。
责任免除条款:指由于当事人的责任而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的条 款。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