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页| 新闻| 车型| 卖场| 劲爆地带| 实用| 中国| 日韩| 欧洲| 美洲| 国内新车| 国际新车| 试车| 维权| 全景看车| 美女| 人物| 旧版|
详细解读新规 “私了白条”可当理赔证据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4日 17:11        

        昨天,交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以下简称《简处规定》)。与去年6月实行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比,9月1日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范围扩大了。


       《简处规定》中,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也纳入可以私了的范围。且所列当事人过错的对象不但有机动车驾驶人,也有非机动车驾驶人,过错行为的数量也从《通告》的36种增加至53种。

         交管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要慎用“私了”,除非机动车驾驶员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或者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否则到保险公司索赔可能会遇到麻烦。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是当事人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依据,因此要认真填写,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持一份,并妥善保管。《协议书》可到交通队领取,或者登录交管局网站下载。

        没有《协议书》也可以,但必须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且必须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完整,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私了”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而又到交通队要求处理的,交通队虽然可以受理,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只能以《协议书》记载的事实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并据此应当事方共同申请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仅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及给付出现争议,交通队不再受理。

■回应

保险理赔查勘难度大

       仅靠手写的“私了白条”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吗?尽管市交管局出台了新的简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但没有执法部门出具的证明,仅靠当事人手写的证明材料,显然给保险公司的理赔认定工作大大增加了难度。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人保、太平洋、大地等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赔部负责人,他们表示交管局在出台新规定前,与保险界进行过沟通。保险公司均表示会尽量配合新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但会加大查勘力度。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穆朝晖表示,对于双方“私了”的手写证明,只要符合要求,保险公司会予以承认。而所谓的“符合要求”,就是指证明书的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进行的现场查勘结果相符。
 


东方网、CN汽车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