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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车祸管住“超速”至重要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2月21日 15:05        作者: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昨天刊出一个“车祸版”,集中报道同日发生的五宗车辆交通事故,当事车辆有公交、大巴、货车和轿车,共造成逾40人受伤、1人死亡,多车损毁、交通受阻的严重后果,事故原因主要与车速过快导致追尾、急刹、失控等等有关(见8月29日《信息时报》A06版)。超速行驶,已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祸首。

  车辆交通事故高发现象每况愈盛。有媒体报道,全球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在我国的超过2/3,群死群伤屡见不鲜。不知数字是否确切,但事故的频发和严重车祸的防杜之难,却是不争的事实,光是媒体报道,“车祸”可说天天不绝。违章超速是行车事故的一大重要原因,为何超速驾驶的“车风”难以管住?

  一直以来,超速驾驶都被列为重大违规行为予以监管,多年前,笔者深夜从深圳赶回广州,所乘车辆就因超速而被交警狂追载停并加以处罚。但近一二年,对车辆的交通执法,好像侧重于无牌、改装、超载、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超速的监管有所弱化。其实超速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不亚于无牌、改装、超载车辆,监管、处罚上不应松懈。今年一月,全球最大零售商美国沃尔玛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托巴斯.舍韦,因超速驾驶被判24小时监禁和100美元罚款,收监警长也没因其身份高级而给以特别照顾(见《信息时报》8月23日B11版)。西方国家对超速行车的严管重罚,由此可见一斑。我们的交通安全法对超速驾驶的处罚,远没有这般严厉,然而执罚上却存在不少疏漏。

  也许有人认为,现时对冒牌车、野鸡车、超载车和违规越线车辆,查都查不过来,哪有工夫“兼顾”车辆超速?人手不足是个问题,但也应看到,超速驾驶在不少司机眼里,都觉得情节较轻(对安全问题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而不大重视。管住这种“较轻”的违规,对其他较重的违规,会有事半功倍的警惩作用;反之,则会让司机以为超速行车不算什么,从而肆无忌惮地飙车狂奔,加重惩治的难度。

  超速驾驶成为不少司机的恶习,与监管的弱化有关。如果能以严惩托巴斯.舍韦那样的执法精神,惩罚超速司机,超速行车和所导致的交通事故,何愁遏制不了。

  贺贝媒体从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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