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说“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真的吗?我告诉你,这是我听过最不要脸的谎言!!!
从数字上看交强险:利润达419%,简直抢钱!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从最简单的媒体公布的数据我们都可以看出来。计算过程比较长,为了没有耐心的朋友,我先在这里说我计算的结论:
从保守的计算来看,我们交纳的钱,只有66%用来作为赔偿金,保险公司利润达53%
如果从客观的来估算,我们交纳的钱,只有20%不到用来作为赔偿金,利润公司利润达419%
那剩下的钱用来干什么了?
1)首先,为了避免冤枉好人,我们按最保守的算法:
全国的交强险要赔偿多少钱呢?
首先引用报纸报道的交强险时候的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余起,造成98738人死亡、47万人受伤,死亡人数约占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死亡总数的3/4,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
那如果实行了交强险,按2005年的数据,全国的保险公司最多陪多少钱呢?
由于事故责任,事故严重性等,每次赔偿数据不同,我们现在按最极端来算,假设每次事故都按最严重的来赔偿,按全国事故共45万起算:
全国交强险赔偿额最多不超过=45万起×每起最多6万赔偿额=270亿
注意:这里假设每次事故都很严重,都死人,都有财物损失,都有医疗费用发生,而且都是驾驶员责任。
那全国的保险费收入是多少呢?
继续引用报纸报道的交强险时候的数据:“据公布的数字,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1.3亿多辆,且保持着较快速度的增长。”
1.3亿多辆公共汽车,有很多车型,保额不同,难以计算。不过,没问题,再找数据,找到了,引用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2005年5月30日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3100万辆”
汽车也分很多种,每种的保费都不一样,最低的是“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OK,我们就按最低的来算:
所有汽车交纳的保费=3100万辆×950元=295亿
另外,剩下的大概1亿辆的摩托车和拖拉机,保费是多少呢?由于拖拉机的保费还没有定,就忽略拖拉机,把拖拉机暂时当摩托车,由于拖拉机数量不多,问题应该不大,按最低的50CC摩托车120元算:
所有摩托车和拖拉机的保费=1亿辆×120元=120亿。
全国所有机动车的保费收入最低不低于=294.5+120亿=415亿
注意:我们这里保费全部都是按最低标准算的!事实上有很多的营运车辆交费高很多,摩托车的排量也一般100以上,交费也要多很多!
那么,他们多收了我们多少钱?
全国所有机动车的最低保费 - 全国交强险最高赔偿额= 415 -270 = 145亿, 多收比例=145÷270=多收53%
具体一点,也就是,如果我们交保费3元,最多2元是用来赔偿的,还有1元钱用来干什么呢?
注意:这样的145亿还是在一些很极端的情况下计算的
1)每次事故都按最高赔偿6万算,每次事故都是死人的,而且都是驾驶员的责任
2)全国的汽车都是最低保费的机关用车,或者最低排量的摩托车。
呵呵,这可能吗?当然不可能,上面的是最保守的算法,也就是说,如果按实际情况算,要多收的钱,比这个还要多很多!!!!!
2)按比较客观的估计。
好,上面的算法是最保守的那,只会比实际少,而且是少很多很多,实际又上多收了多少钱呢?我不知道,因为找不到足够数据。但是,我们可以估计一下,虽然可能有偏差,但是也算给大家一个参考,如果某些部门认为我是估计错了,那更加好,请他们把相关数据给出来,大家算一下!
还是按上面的资料。赔偿额比较合理的估计是:
死亡:10万×5万赔偿额=50亿
伤:47万×1万赔偿额=47亿
财物损失:45起×最高2000赔偿额=9亿
再加上每次不一定都是驾驶元的责任,所以也不是100%的赔付,具体很难估计,就按8折算好了,
合理估计的赔偿额=50+47+9=106亿
比较合理的保费收入:
全国私人小汽车大概1800万辆,政府的公车现在大概700万辆,都是差不多1000元一台,按1000元一台算=(1800+700)×1000=250亿
其他都是营运汽车,大概数量是3100万-2500万=600万辆,按每台2000元算,600万×2000=120亿
另外,摩托车拖拉机1亿辆,按50CC-220cc比较合理,180元×1亿辆=180亿
合理估计的保费收入=180+250+120=550亿
那么,从合理估计来看,多收保费=550-106亿=444亿,多收比例=444÷106=419%
呵呵,恐怖啊!也就是说,我们交的保费10元钱,其中只有2元是做为赔偿给交通事故受害者,其他的8元呢?我不知道,保险公司利润吗?还是变成某个部门利益????
再看媒体报道:“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各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那你多收的钱用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