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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 你的伤我的痛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2月28日 11:26        

水货车?进口车?

今年的“3.15”,沈阳的三位路虎揽胜车主将出现故障的车辆从沈阳运抵北京搞展览,“向‘路虎’讨公道”、“中国消费者不是三等公民”的标语引起多方注意。同前几年发生的大锤砸奔驰、毛驴拉宝马、奥迪换引擎等事件相比,路虎事件与这些事件的共同点就是:一是车主购买的都是世界知名品牌的进口车,二是车主都采取了较过激的手段。
2004年10月29日,沈阳车主赵先生驾驶路虎揽胜车在行驶到里程表55000多公里时,于沈哈高速公路南500米处突然抛锚;无奈之下,他自己雇了一辆平板车把车拉回了沈阳。巧合的是,另外的常先生和吕先生的路虎车,也发生了突然抛锚的状况。而在此前,这些车上路不久时,就已经出现漏雨、后视镜无法正常回收、安全带无法拉出、车载电话无法使用等诸多故障。这之后出现了最为严重的情况,车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出现突然抛锚、声音异常、无法行驶等问题。
这三辆路虎车后来被运抵沈阳的一家汽车维修站检查。经检查,这三辆车都是前驱动分动箱连接部件失灵,驱动轴齿轮部分严重故障。据一位维修专家表示,这是汽车设计的缺陷造成的。
由于三位车主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车,故障发生之后,三位车主专门委托了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两次致函路虎公司中国办事处说明情况,并要求对出现的问题予以解决。但三辆车出了问题后,路虎公司长时间里却仅以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意义的所谓“抱歉”、“遗憾”等词予以回复,并一度提出了由当事人自行拖车到大连进行检查、维修的不合理方案。
在三位车主进行此番特别的“车展”维权行动之后,路虎母公司福特集团派出相关人员跟他们联络。福特方面负责人称,这三辆车并非是针对中国地区销售的,并且该款车是由非厂家授权经销商销售的。由于在中国国内进口车批文是关键所在,而车辆自身不是关键,所以才会导致三位车主的产品发生故障后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并且由于未做PDI检查而导致的故障,所以不应享受同正规车辆一样的售后服务。
4月,“路虎事件”升级,3位车主扩充到了有7位成员参与,故障车也增加到了5辆。4月6日下午,路虎中国公司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水货车”质量风波表态:可以为非授权渠道购买的路虎汽车提供质量保证。此后,声称要参加上海车展的路虎揽胜故障车主也由于和福特公司达成和解,最终没有出现在此次上海车展上。
购买豪华车的车主应该都财力雄厚,但是在以一个个的个体面对一个跨国汽车巨头的时候,他们理所当然地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上,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但是作为汽车“百年老店”的奔驰、福特们为了自己的声誉计,真的应该学会如何处理中国进口车市场从“批文销售”过渡到“品牌销售”这当口发生的遗留事件。
车内空气环保之争

北京的卢洪祥先生于2002年3月23日从北京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美国产道奇公羊5-2L汽车,售价69万元,双方订立了购车合同,卢先生先后支付了各种费用共计65682元。同年8月,卢先生驾车时发觉车内气味刺鼻难忍,头顶开始小片脱发。经检测,车内空气甲醛含量超出正常值26倍多。卢先生先后同该公司多次协商无效后,将对方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退回购车款及各种费用共计755682元。

2003年3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卢先生购车价款、车辆购置费、养路损失费、保险损失费共计751456元。

卢先生的胜诉,是国内首例车内污染案车主胜诉。在此后,我国其它地方也曾爆出此类的案例,如新奥拓车苯超标致人死亡案。

在此案的背后,作为消费者不仅要了解新车甲醛易超标的现实,学会保护自己;还应该了解到一个基本事实就是,根据《消法》有关经营者承担“三包”义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卢先生选择退掉汽车,被告对此应当承担退回购车款的义务,并应当赔偿原告为该车所支付的车辆购置费、养路费、保险费等损失的义务,因为这些损失与被告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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