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加机油3天后故障 因缺机油发动机报废
2005年12月22日,谢先生在本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本田特约维修站保养爱车2.4L广本雅阁,并调换了5公升机油。12月24日晚上,谢先生驾车行至杭金衢高速公路时发生故障,由浙江某本田特约维修站牵引到站检测,发现该车由于严重缺机油,已经造成发动机损坏,必须更换发动机总成。22日刚做过保养,3天就发生故障导致发动机报废,谢先生认为这是机油没有加的缘故。而本亭汽销公司则一口咬定机油肯定加过,有账可查,且谢先生当时也在账单上确认过。由于双方相持不下,消费者没有在浙江修车,而是直接投诉到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
调解过程 维修站更换发动机总成,消费者承担费用的三分之一
12月27日下午,在汽车专业办公室专家的协调下,由本亭特约维修站将谢先生的雅阁运回上海。
12月28日上午,汽车专业办公室专家陶巍在本亭维修站对该车当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证实,该车故障的原因是车内“PCV”阀损坏,以致机油渗透到排气管燃烧殆尽造成,错不在维修站。
专家同时了解到,该车购买至今才2年9个月,但已经开了20余万公里,而消费者在用车过程中,既没有看过新车使用说明书,也没有在出车前检查过机油,更没有发现在行驶过程中有故障报警信号提示,因此消费者对此故障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毕竟消费者自己并不懂车,因此本亭特约维修站在对该车保养时没有发现PCV阀的故障隐患,应负主要责任。对专家的结论,纠纷双方都予以认可。
结果
考虑到此车已经跑了20余万公里,修复发动机总成没有价值,经过专家的调解以及纠纷双方的友好协商,本亭特约维修站从维护客户权益的角度出发,表示愿意为消费者更换发动机(中杠和缸盖总成,由本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全新件),预计总价近4万元,由消费者承担总价的1/3,即1万余元,其余费用由商家承担。
另外,在故障发生后,消费者支出的施救费等费用1160元,由双方各承担50%(凭发票)。该车修复后,必须邀请专家现场检测。双方约定于春节之前,1月15日左右交车。1月16日,由于没有第三方在场,车主又急于用车,所以协商后付了4000元押金给维修厂把车提走。至于最后的费用结算,要等第三方在场时再做决定。
事后声音 发动机费用起争议
消费者谢先生:我对汽车根本不懂,所以刚保养3天机油就没了,当然会认为是维修站没有给我加。后来,专业办公室专家向我解释说是“PCV”阀损坏,我也了解了。专家调解的结果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只是后来我打听到,发动机实际上只要2万多元,根本不是4万元,觉得有点上当了。关于这点,我会再跟本亭那边交涉的,按比例承担没有问题,但是不能骗人。另外,因为我是个生意人,接近春节业务比较繁忙,所以希望能早一些拿到车子。
配件已到 赔钱修车
本亭特约维修站薛经理:这件事情我们本着这样的心态来处理:一是我们没有及时提醒消费者更换PCV阀,是我们的过失,理应承担责任;二是消费者是我们的客户,要维护好,所以才主动承担了大部分费用。
发动机总成的价格是3万多,4万元不到一点。消费者打听到的2万多元只是一个空壳子的价格,我们的报价还包括了很多零配件在内。另外,人工费和其他一些货运的费用我们全部都免了,其实我们是自己赔钱给他修车。至于消费者的疑虑,我会跟他讲清楚,不管多少钱,最后都会按照约定,消费者承担三分之一。
我们的配件是从广东总公司订货的,1月10日刚到,1月11日已经开始装配了。消费者要求提前拿车是不可能的,一是因为我们修车的流程无法更改,二是交车的时候必须请汽车专业办公室的专家过来,三方都在场才能把车给他。
维权提醒
使用不当应承担一定责任
汽车专业办公室专家曹金生:按道理来讲,“PCV”阀一般不会损坏,但是谢先生的情况有些特殊,因为他用车实在太厉害了,所以“PCV”阀在20多万公里时过了使用寿命也是可能的。因此,消费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而本田公司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却没有做到,也有过错。
厂方需规定PCV阀使用年限
汽车专业办公室主任科员刘金宝:现在不少新车驾驶员原来是开大卡车甚至拖拉机的,对轿车的性能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因使用不当而产生问题。
但作为商家,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时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像本亭特约维修站在为谢先生进行车辆保养时,虽然对“PCV”阀进行了检查,但是并没有发现问题,因此应负主要的责任。
因此,汽车专业办公室建议,本田汽车公司应将此事引以为戒,对PCV阀的使用年限作出明确规定,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