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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小心5大“陷阱”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23日 19:34        作者:新闻晨报 黄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汽车越来越多的走进百姓的家庭。随之而来的汽车消费投诉也日益增多。2004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消保委”)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700余件,投诉量比2003年增长了37.8%,其中,家用轿车占投诉总量的82%

      2005年,全市消保委共受理468件。

  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司自2005616日成立以来,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96件,已办结94件,成功率为97.92%96件投诉中不予受理的4件,占总投诉量的4.17%;调解不成的为9件,占受理总投诉量的9.38%

  投诉涉及的汽车品牌有奇瑞、东南、长安福特、一汽大众、广州本田、东风日产、一汽丰田、北京现代、吉利汽车等10个品牌;车型有奇瑞、菱帅、宝马、蒙迪欧、奥迪A6、飞度、皇冠、凯越、索纳塔等9个车型;品牌销售商有联海、东南、宝马、长安福特、开隆、东昌、西上海、本亭本田、东风日产绅协、和裕丰田、通用别克、一汽大众、北京现代、吉利名驱等14家;汽车销售服务品牌有联海、云峰、宝德、德保、九华、东昌、太平洋、协通、文洋、开隆、和平、名驱、香国等13个服务品牌。

  汽车消费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的质量、销售合同、车辆保险、汽车维修、二手车交易等五个方面。下面就这些方面具体说明,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汽车质量存隐患

  据统计,去年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37件,占投诉总量的38.54%。既有高档车的名牌车(包括进口的),也有国产的中、低档车。主要涉及新发动机渗油、支架断裂、变速箱损坏、新车有瑕疵、空调不制冷、方向盘故障等方面。

  案例:2005424日,黄女士以22.1万元购买的帕萨特新车,在使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多次发生无故熄火故障。仅7月份一个月里,连续送往汽车特约维修店修理了5次,结果没查出原因。又如200625日,赵先生花124万元购买的进口奔驰,开了12天行驶1000公里,就发现变速箱的电脑芯片损坏。

  点评:汽车制造商的造车合格率为99%,对于汽车制造商来说只有1%的损失,而对于买到1%的消费者却是100%的损失。作为经销商要为客户着想,一旦发现汽车质量问题,应积极主动地帮助客户解决,提供一切方便。特约维修店要对客户负责,多次故障一时查不出原因的也不能敷衍了事,严格的把好车辆重复修理检测关。如果难以分清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和汽车合同来解决问题,或者可以去权威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作汽车质量鉴定(上海质量监督局),再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检测的结果也能提供依据。

  销售合同不规范

  相关投诉共21件,占投诉总量的21.87%。主要体现在销售商不履行合同、违反约定、不承担违约责任、设置霸王条款、逾期交车等方面,还有一些经销商在提供汽车销售上牌“一条龙”服务时,很少将服务的内容写进购车合同,一旦在此过程发生问题,极易引起纠纷。

  案例:20056月,金先生看到广告宣传花8.28万元购某品牌的“豪华型”轿车,事后得知该车是经过改装的“豪华型”车,并非厂家生产的“豪华型”车。经查证,一级经销商跟汽销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是没有豪华两字,而汽销公司跟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上有豪华两字的。双方沟通后,汽销公司称自己写错了。商家的广告宣传有误导消费的嫌疑。

  点评:签订合同时双方都要谨慎,问题往往出现在人们忽略的细节上。仔细看清合同内容,一个细小的环节就是保护自己的最大证据。在购车过程中,诚信是保障双方利益的前提。

 车辆保险有“猫腻”

  车辆保险相关投诉共5件,占汽车消费投诉问总量所谓9.29%。主要是保险公司推诿、保险公司估价同时稽查巨大、销售商提供的保险合同价格和保险公司的报价不符、拖延理赔时间等。

  案例:2005622日,方先生到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蒙迪欧轿车,营销员售车心切,在签订合同之外,不仅口头承诺,还私下给消费者书写了“购车办理零首付贷款,银行方面在两周内放贷,如不能按时放贷,则自动解除合约,退还所有定金。”客户信以为真,与商家签定合同,并付定金2000元。过不久,销售公司告诉他,“你的情况银行不能办理零首付贷款“。方先生按照合同退还定金,双方交涉无果。

  点评: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至于职工的个人行为所至,商家必须承担责任,不能以职工的个人行为而拒绝退还定金。作为消费者明知是来沪打工者,不具备办理零首付贷款的条件,非要与经销商签定合同,并写下纸条为凭证显然是有用意。买卖双方都讲究诚信,想侥幸的跳过规定各取利益,最后谁也没钻到“空子”。

  维修质量堪忧

  此类投诉13件,占投诉总量的13.54%。主要是收费不合理、维修水平或者无修理资质、使用假冒配件、维修过程损坏车辆等。

  案例:200537日,冯女士花7万元购买一辆面包车,使用不久,在一个月内修理了4次,4个月内先后修了9次都末修好。后经消保委调解,补偿消费者损失费5000元,本次维修的部分保修期延长一年(3万公里)。

  点评:消费者在和修理厂交涉多次后得不到解决,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消保委等调解机构解决。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笔者认为。诚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建立品牌形象。

  二手车交易亟待规范

  相关投诉有2件,主要是签订合同不规范,异地上牌露馅,出门不认帐。

  案例:20051031日,胡某从李某手中购买一部桑塔纳旧车,交易手续在上海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办理。按合同约定,应于2005115日之前办理好所有转籍手续。直至20051130日仍没办好相关手续,根据合同约定要求退车、赔款。李某辨称,胡某在没有完全办好手续的情况下,将车开回家,拖延了时间。由于双方是私下交易,中介公司只盖了一个图章,双方互相推委。

  点评:由于中介公司操作不规范造成的纠纷,二手车交易市场刚刚起步,作为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必须依法经营,不能重收费,轻管理。在交易过程中,必须如实把车辆的真实情况向消费者告知清楚,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作为消费者在购车时,不要贪图小利,私下交易,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笔者了解到,出现纠纷之后,投诉和调解不成功的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经营者不讲诚信,承诺不兑现;二是消费者要价太高,经营者承受不起;三是产品质量有问题,退车难度大;四是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不足,法律空缺,难以认定等;五是举证难,检测费用高,费时费力。

  中国的汽车市场还刚刚起步,整个消费环境还不够成熟,有关汽车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有待完善。商家要以诚信经营、规范操作来赢得更多的消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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