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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艰辛:40个上海人的维权经历(2)!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3月15日 11:47        作者:汽车007周报

马列峰:等车再出问题就换了

投诉对象:鹏宇汽车(东风雪铁龙经销商)

投诉原因:里程500公里时水箱开始漏水

“汽车保养和发动机质量隐患比起来,完全得不偿失,加上消耗的精力更是不成正比。”这些也就罢了,他已经想好,等车再出问题就换了。

但想起维权过程的一些片段,他还有很多“很经典”的插曲。比如,一到经销商那里,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我很理解您”,但这句话被销售员、销售经理、总经理一级一级的说过以后,却没出现一个让他期待的结果;又比如,他在维修车间看见人家的轮胎坏了,售服告诉客户“这是轮胎的质量问题,我们找轮胎厂解决”。马列峰很不解,“不是说谁销售谁负责吗?如果是座椅出问题、音响出问题,岂不是要各找各的生产厂家?”

曹燕:说来说去还是我们吃亏

投诉对象:东风悦达起亚经销商

投诉原因:取货后发现此是库存车,有多处质量问题

“我们维权难就难在,很多问题现在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属于擦边球。比如发动机正常性和非正常性故障的区分,出保修期后费用的规定等,都很容易起争执,又很难处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对汽车构造上的根本不懂,经销商说什么就是什么,最后没办法,只能这样。”

在采访中,记者留意到曹女士反复说了几次“没办法,只能这样”的话,“确实是这样。你的要求不能满足,如果经销商的要求你不同意,那最后你就什么都得不到,想来想去,只能按照经销商的安排去,要不然就得自己解决。我们消费者又不可能花上精力和大量的财力去和经销商打官司,说来说去还是我们吃亏。”

陆继春:心里很是不爽

投诉对象:东仪汽车(东风风行经销商)

投诉原因:与该公司人员在上牌途中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销商应该是负全责的,可是当时合同签了,钱也付了,经销商就是不赔,车子拖到维修厂修理的钱还是陆先生自已先垫上,并不是先修再商量,而且当时态度很不好,“所以才找消保委勿勿地解决了此事。”  

“本来我认为发生这样的情况,经销商至少要赔偿5000元以上,但是经销商根本不搭理,后来经过消保委协调,经销商最后才支付1000元。”1000元只仅仅修好车而已,根本没有其它的补偿。“试想一下,我花了同样的价格却买了一部事故车回去,心里很是不爽,而车子所遗留下的隐患也只能由自已承担。”

闫先生:维权带给我无尽的失望和苦闷

投诉对象:东风雪铁龙经销商

投诉原因:发现轮胎轮毂全部脱开,对方同意赔偿的前提是必须签署一份包括了不向外界披露此事、收回对该公司的投诉、不向媒体曝光等多方面内容的不平等协议

“我当初一看到这个协议就相当气愤,表示不能接受。谁知,销售公司见势不饶人地对我说,你要处理就处理,不处理的话你就随便去哪里投诉。”和对方“周旋”了一年多,对方同意赔偿轮胎和轮毂,但是那份不平等条约依然是无法接受。

“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放弃成了我维权路上的退路,我亦对维权完全失望了,今后再也不会维权了,维权带给我的是无尽的失望和苦闷,而我为维权付出的又何止是精力和财力。”

周雅萍:一坐上车就一股火

投诉对象:南京菲亚特厂家

投诉原因:发现说明书上有两处功能没有

“说起这个事情我就很气愤,厂家和经销商最会谁都不理睬。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难,我只是要求他们能够按照说明书上写的给我解决,难道这也不合理吗?按理说,我的要求不过分,可4、5次下来,厂家和经销商一直都是互相推托。”

罗先生向记者描述了一下互相推委的厂家和商家,“我第一次找厂家,当时态度非常好,可第3次、第4次打电话,不管是语气和态度都不同了,说就算我找厂家也没用,后来干脆就没人接电话了。我又找经销商,也不行。反复下来,对我的车一点实际效果都没有。”

陈云生:没有办法的事情

投诉对象:上海联合丰田经销店

投诉原因:预付1万元之后,到期未交货

“对于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听得出来,陈先生对他投诉的事有种抵触的情绪,并不愿意多透露。

“唉,车到我手里可是真不容易,刚开始也是特别的气愤,想去告经销商,可想来想去,毕竟自己花钱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起初我是很气愤地,可气愤有用吗,现在主动权在人家手里,当时就在想,只要能尽快给我车,就算了,本来买车是一件开心的事情。现在汽车方面的投诉是比较多,可真正能让消费者满意的能有几个?最后都是消费者让步,我们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我们的气愤无法表达。”

姚健:我特能理解“砸大奔”那些人

投诉对象:苏州进口奔驰经销商

投诉原因:取货时,发现轮毂尺寸不符合订购协议中要求,且不是同一品牌

“碰到这种事情,只能认吃亏。我特能理解‘砸大奔’那些人,我觉得这也是中国国情决定的。因为法律确实存在空白,随之而来的,经销商钻法律的空子,消费者就得认吃亏。”

“维权的投入和成果当然不成正比。这我非常肯定,整个过程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本来当时签订好的协议,最后经销商反悔,然后还不给我补偿,这不就是欺负人吗?”法律空白不要紧,赶紧制定出来就好,可大家一直呼吁的“三包”为什么就不出台?“我现在只希望厂商和经销商,要记住一句话:做人要本分!”

阚璐:我不想再回忆起这个事情

投诉对象:进口现代经销商

投诉原因:6000元中介费商家无法提供发票

“整件事情我不想再谈了。经销商根本就没重视我的权利,以为我们消费者就是好欺负的,明摆着不把我们当回事。还没把车开回家,就一肚子的气,现在开车的时候想起这件事情就来气。”

“作为我来说,本不想把事情弄得复杂化,双方都会感觉浪费精力。可我的权益、要求不被理睬,心里觉得特憋气,好好的一件事弄得心里不痛快,反正现在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我也不想再回忆起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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