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及其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通过调查取得足够的证据,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投诉这一看似简单的环节,其实是在维权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第一关,当中大有学问。
把握投诉时效,良机错过不再来
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消费者向消保委投诉的有效时间,是在发生争议后的2年之内。
但是,像汽车这种商品,没有人会摆在家里看,都是购买后就开始投入使用,即使产生纠纷,也不会就此闲置,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这样,一些零部件特别是易损件的质量问题就很难准确鉴别。而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限,就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因此,消费者在与商家发生争议后,应该及时向汽车专业办公室投诉,不要拖延太久,以免延误最佳取证时机,导致最终维权不成,损失的还是自己。
留存消费票据,证据丢失维权难
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表现在汽车消费方面主要是假冒伪劣零配件。然而是否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用肉眼是无法判断的,只能到质量检测中心用专门的检测仪器进行鉴定。
而要进行鉴定,首先要经过消保委的调查取证。据汽车专业办公室的专家介绍,汽车专业办公室收到投诉后,要凭车主提供的证据出面协调,但是很多车主在购买了零配件后往往没有收好发票一类的凭证,导致最后无法取证,只能不了了之。为了避免产生这种情况,汽车专业办公室的专家提醒广大车主,在进行汽车相关消费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消费证据并妥善加以保存。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发票——发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有效,它是消保委、行政机构以及司法机关受理投诉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包括经销商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销商的公章、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或没有加盖公章,应该拒收。
保修卡——方便消费者维修产品的凭证。非易损坏商品都应附有此卡,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可以到厂家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维修单位要在保修卡上准确记录维修时间、维修项目以及维修人员的姓名,这是目前不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失去合理赔偿的最大盲点。
合格证——它是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凭证,凡非易损坏的商品都应随产品附有此证,尤其是汽车、摩托车等大件商品的合格证,对保证其使用安全特别重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主动查找并注意保存。
使用说明书——详细阐明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材料,汽车类商品都应随车附带。
熟知投诉流程,有理有据胜算大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商家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家协商未果,便可向消保委投诉,当然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保委投诉。
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消费者由于时间关系,无暇抽身前往消保委投诉时,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经销商全称和经销商地址,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
此外,对消保委工作人员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