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消费者购车的重要凭证,也明确界定了经销商和消费者各自的责任义务。签定条款齐备的合同,并在细节处留心标明,将
个 案
2004年,王先生在某著名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车,对方拿出一张简单的格式合同,除了付款方式、上牌方式等,其他什么都没有,也没有任何责任条款。王先生在用车过程中,发现车子缺这少那,可是在交涉时,经销商和厂家谁也不肯承担责任。
条款不齐,可以拒签
对一般的家庭而言,买车决非小事一桩,经销商和消费者签约,说明双方都有足够的合同意识。据了解,购车合同往往是由经销商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有些内容比较详细,有些则非常简单,而且这些内容基本上不涉及经销商的责任条款。从法律上来说,这类合同至少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完备”,如因此产生纠纷,责任将极难分清。
因此,消费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选择有实力、信誉较好的经销商是极其重要的,因为经销商的诚信会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另外,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本身的背景资料,这些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合同之前,消费者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责任的合同细节,有些条款不可缺失。如果缺失,可以要求经销商补充,消费者也可以拒签。
留个心眼,防止细节出错
消费者在购买紧俏车型时要特别留意。热销车型,市场需求量较大,厂家很有可能供货不足。有些经销商虽手中无货,却继续和消费者签订预售合同或订单,并会收取2万-5万元的定金。收取定金以后,他们可能无法及时供车,还会趁机加价。
所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确切的提车时间和违约责任。如果是经销商违约,不能按时交车的话,消费者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赔付的方法。如果是赔付,那具体的金额是多少,都要写详细。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购车发生的所有明细费用都要详细写入合同。很多消费者把车价砍下来以后,在合同中只写实际成交价,却并没有把该款汽车的原价写出来,这样会有问题。有消费者就曾碰到过此类情况,“当时那款车的标准价是119800元,但我最后终于以114800元成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车价这一栏我就填了114800元。但当我提车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是我当初看中的那一款。经销商推说预定的这款车才114800元,是手动挡的标准价格,想拿自动挡的那一款,至少还要再交5000元!”面对这样的转变,没有合同依据的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
另外,经销商利用合同调换车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要避免这个结果,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签订合同时把自己想要那款车的所有信息都写进去。如发动机的出厂号码、车型、车架号等。提车的时候,消费者核对数据无误后即可。
万全手册
购车合同至少应具备以下内容:
1、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2、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3、车辆的交付方式和交车期限。
4、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
5、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6、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时该承担何种责任,也需要详细约定。
7、争议的解决。应约定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以及合同的管辖地,如消费者户籍所在地、经销商登记所在地还是双方指定的其它地点,都可以由双方约定为争议管辖地,如果约定不明,则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