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2006年5月24日
投诉车型:北京现代伊兰特
投诉人:姜先生
2006年3月15日,本人购买银灰色北京现代伊兰特一辆。行驶3800公里后在4月18日去上海通现汽车销售公司龙吴路420号(北京现代汽车销售上海代理店,以下简称代理店)进行首保时发现缸体有沙眼(有洞)漏水。双方协商后将该车封存在代理店,对方为解决我交通问题借了一辆车给我使用至问题解决。(有协议为证)后迟迟没有解决我车的问题,但没想到在5月21日早上代理店总经理郑磊带人到我家把协议借给我的车偷走了,有报案记录为证。
后来我在派出所根据原协议将车开回来,更可怕的一幕出现了,在当晚七点多的时候,代理店总经理有组织的带领几十人到我家敲门,他想要干什么我无法想象。当时我夫人和女儿在家,她们非常惊吓,特别是我12岁的女儿惊吓过度,至今还经常从恶梦中惊醒,由于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妻子忙打电话告诉我此事。我立即报警,随后急忙赶回家,在途中半个小时后我赶到家,110警车也同时到达我家门口,把代理店总经理郑磊和另外两个人带进派出所,到目前为止,车的问题迟迟不给我解决,还不断的给我施加压力,我该怎么办?请求社会各界给予援助。
以上内容,是PCauto日前接到的一起发生在上海的投诉事件。小编看到这起投诉之后,颇为惊讶,惊讶有二:一是新车发动机缸体居然出现沙眼漏水,这应该是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这让人不得不对现代车的质量开始感到怀疑;二是堂堂4S店的总经理居然做出了偷车、威胁车主这样的行为,是另有隐情还是素质问题。根据以往的经验,每一起投诉事件的背后,事件双方都会各执一词,其真正的矛盾往往都是因为缺乏沟通或者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当。抱着种种疑惑,小编拨通了车主本人的电话:
小编:请问事情发生后,目前4S店方面态度如何?
车主:目前我正在同4S店谈判,4S店表示他们是非常有诚意与我协商此事的,但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要等到了发生了偷车这样恶劣的事件之后,他们才有诚意与我协商?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拿出诚意来为我解决问题。因此现在不管他们有多少诚意,我对现代汽车已经失去了信心,我的要求就是退车。
小编:之前为什么要签那个协议?协议上既然已经明确了预计归还日期,为什么你不同意还车呢?
车主:当初车辆发生问题之后,4S店表示由于他们之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缸体漏水),无法确定故障原因和给出解决办法,因此需要将情况先汇报厂家,等厂家给予答复。所以我们当时草签了一个协议,决定暂时将车封存。预计归还日期只是说预计那时可以给出解决办法,我们原本约定在有解决办法之后,我们会重新再签一个协议的,但是直到预计归还日期到了,4S店也没有给出任何解决办法,也没有提出过续签协议,就直接想把车偷走。
小编:厂家目前是否已经介入此事?
车主:问题刚刚出现的时候,厂家曾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音了。偷车事件发生之后,4S店经理曾带来一位自称是厂家销售代表的人与我协商,但这时我已经不敢在信任他们了,他们没有出示相关证件表明身份,我无法相信。
小编:目前您的要求是什么呢?
车主:本来刚开始的时候,4S店挺积极的帮我联系厂家,我和家人都挺感动的。觉得他们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都不错,我们也打算退一步,可以协商解决就算了。但是偷车事件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伤害,我的妻子和孩子还受到了他们的口头威胁。至此我对他们彻底失望了。我只能要求退车。同时要求4S店能够对我和我的家人进行公开道歉。
小编:退还车辆不是4S店单方面能够解决的,需要厂方出面,这中间可能还会有很多阻力,有没有想过怎么做?
车主:我会坚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最后无法协商,我只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随后,小编也走访了车主所投诉的4S店,4S店表达了几个观点:
1、这辆车虽然不是在该店购买的,但该店是按照正规的程序受理了这台车的维修服务。并且提供了一台索纳塔供车主代步使用。4S店完全是按照正规流程来操作此事的,并在事后提出了更换发动机总成的维修方案。
2、车主要求退换整车不符合厂家和相关法规规定。现在没有汽车三包规定,法律有空白点。消协认为现在类似事件处理以维修为主,4S店答应更换发动机总成的处理办法车主应该可以接受。
3、供车主代步用的索纳塔本来就是4S店的车,因此不该武断的认为是“偷车”,而且并不存在威胁车主家人的情况。
4、如果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至少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等官司打完,车主借的车用车期间的损耗无法赔偿。
消协观点:
针对此起投诉事件,编者拨打了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对编者的询问做出了回答。他在回答时指出,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汽车产品三包规定,法律上存有空白点。目前通行的做法是通过修理来解决问题。在了解到该4S店同意为车主更换发动机总成后,这位刘姓工作人员认为车主应该接受。
在编者问到车主是否有权要求适当赔偿的时候,该工作人员认为,如果车辆因为质量为题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引起了相关损失,车主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对于此起投诉,考虑到4S店已经借给车主一辆索纳塔作代用,所以该车主不应该再要求任何补偿。
编者在查阅有关汽车三包规定的时候,只找到了2004年底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三包规定(草案)”。由于该规定只是草案,并未正式出台所以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提供参考。对于何种情况下“汽车包退”,该草案是这样描述的: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规定的总成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规定系统的同一总成或零部件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产品售出后30天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架开裂、制动系统失灵、转向系统失灵、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变速器、发动机发生所规定的主要总成或零部件需维修或更换的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退货,消费者接受更换、退货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
看来双方均是各有理由,在此,我们希望车主与4S店能够本着互相理解的态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解决此事。同时,也希望北京现代厂家能够重视此事,出面协调。关于此事的进一步发展,PCauto高度关注中……